国家发改委:支持利用光伏等新能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部署,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要求,现启动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其中提到:
1、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的项目,支持采用储能共享模式参与储能系统运行,在建新型储能项目应建设进展良好,建成新型储能项目应可为电力系统提供调峰调频等服务。
2、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支持由各省(区、市)组织实施的“一体化”项目。储能项目需满足不占用存量公网负荷资源,不降低存量电源参与系统调节能力等储能技术要求。
3、构网型储能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针对风电、光伏大基地等储能电源集中送出需求,以及储能项目占比较高的边境、电网末端地区电力保供需求,应用构网型储能控制技术,提升新能源稳定送出和消纳能力,以及电力保供能力。纳入先进储能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方向。
4、交通能源融合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在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开发利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综合能源补给站等。纳入交通领域示范项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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