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峰电子子公司台聚光电101年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公告】
摘要: 越峰电子子公司台聚光电101年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
日 期:2012年06月08日
公司名称:越峰电子 (8121)
主 旨:代子公司台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1年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
发言人:张胜川
说 明:
1.股东会日期:101/06/08
2.重要决议事项:
(1)承认一○○年度会计表册。
(2)承认一○○年度盈余分派案。
(3)通过本公司增资发行新股案。
(4)通过本公司办理股票公开发行暨申请股票上兴柜及股票上市(柜)案。
(5)通过本公司订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案。
(6)通过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7)通过本公司订定「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案。
(8)通过本公司订定「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9)通过本公司订定「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10)通过本公司订定「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11)选举监察人叁人。
3.年度财务报告是否经股东会承认:是
4.其他应叙明事项:
截至一○○年底可分配盈余合计新台币485,324,997元,决议分派如下:
现金股利:新台币138,127,500元,以现金发放,即每股现金股利新台币1.5元。
股票股利:新台币230,212,500元,即每股配发股票股利新台币2.5元。
分配后,未分配盈余余额新台币116,984,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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