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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6-26 10:51:36 来源:大比特电子变压器网 点击:1671

摘要: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关键字:  精达股份,  董事会,  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编号:2012-2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胡孔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2-25号《关于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银行贴现利率的下降,电解铜价格的下行,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以及销售规模的稳定,使得公司货币资金存量加大,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理财安排

1、投资额度

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仅限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保本信托类产品、委托贷款及银行票据置换业务,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非保本类风险性投资。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二)投资理财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提交基本情况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上述事项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专门制订了《投资理财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谨对此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4亿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此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编号:2012-2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15%股权

投资金额: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出资3,000万人民币元(溢价1,800万元)取得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15%股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此次对外投资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7日,系由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汪有根先生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700000019135。现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符仲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铜矿地下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22日)。

金顺公司股本结构为: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8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汪有根先生出资1,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

金顺公司2009年至2011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9年(未经审计)

3,8211,381.82

-813,835.86

1,193,226.71

886,577.04

2010年(未经审计)

116,796,604.27

53,593,822.37

603,112.64

421,638.88

2011年(经审计)

160,482,242.51

98,888,226.04

-2,036,220.16

-2,036,220.16

经审计,截止2012月4月30日,金顺公司资产总额201,406,824.28元,其中:流动资产145,305,918.32 元; 固定资产净值 33,980,342.60元;在建工程11,144,279.69元;无形资产3,241,255.03元;长期待摊费用7,730,684.3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4,344.34元。负债总额141,909,954.78元,均为流动负债。利润总额-1,748,935.75元,净利润-2,207,463.42元。所有者权益59,496,869.50元,其中:实收资本60,000,000.00元;资本公积1,117,849.85元;盈余公积193,041.16元。

三、主要内容

经各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金顺公司注册资本拟由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

2、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权有限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拥有15%股权。

3、北京市高览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拥有5%股权。

4、增资前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现出资情况

拟增资后出资情况

出资额

注册资本

在注册资本中比例

出资额

注册资本

在注册资本中比例

1

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4,860万元

4,860万元

81%

4,860万元

4,880万元

61%

2

汪有根

1,140万元

1,140万元

19%

1,140万元

1,520万元

19%

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0

0

0

3,000万元

1,200万元

15%

4

北京市高览投资有限公司

0

0

0

1,000万元

400万元

5%

合计

6,000万元

6,000万元

100%

10,000万元

8,000万元

100%

5、本公司及北京市高览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增资款限于以下用途:用于支付公司的规范化改制成本和正常生产运营所需资金。

6、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7、本公司此次参股比例为15%且非控股股东,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四、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汪有根承诺将其控制的铜陵县金联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象征性的1元价格转让给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并使之成为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铜陵县金联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为9,164,360.94元,负债总额6,472,726.61元,利润总额-956,192.37元,净利润-957289.45元。截止201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为16,946,843.30元,负债总额14,032,100.70元,利润总额-83,802.98元,净利润-83,802.98元。公司经营范围是矿石精选及销售。以1元价格转让主要是便于上下游的统一运营,减少关联交易,提高效益。);

2、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由公司原股东方和新股东方共同享有;

3、本公司、北京市高览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首期50%的增资款即1500万元、500万元分别汇入公司账户,其余50%的增资款在不超过60个工作日内汇入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4、如经合作各方的最终努力,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承诺应以已缴纳的投资款为限,按年化投资回报率10%的价格收购本公司持有的15%股权:

(1)公司成立专门组织,积极推进公司深部探矿权、采矿权的获得,但至2013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相关权证;

(2)公司达不到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将有利于本公司逐步拓展经营范围,为探索上下游产业的联合提供思路,同时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资产的效益,有利于本公司的长期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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