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键字: 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方案 分红派息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12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 □ 否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0,966,31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72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司总股本在此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前后未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3日;
2、除息日:2012年7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 年7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8-2844724;
传 真:0758-2865223;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邮政编码:5260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