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2012年8月20日,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的通知,横店控股将80,000,00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410,900,000股的19.4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8月17日起至横店控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本息偿还完毕止。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至公告日,横店控股持有本公司230,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10,900,000股的5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有21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5%)。
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11月18日,横店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10,900,000股的7.54%)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11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4);
(2)2011年12月26日,横店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10,900,000股的24.34%)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1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1);
(3)2012年8月20日,横店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10,900,000股的19.47%)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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