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手机充电不兼容 新手机14日起统一充电接口
2007-06-02 10:50:38
来源:北京娱乐信息报
信息产业部昨天发布通报,决定自本月14日起所有所有在境内生产的新申请进网许可的移动电话机及配套的充电器均应符合《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规定的标准。这一标准的全面推行将解决长期困扰消费者的手机充电器不兼容问题。
信息产业部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报,决定自本月14日起在移动电话机进网检测中执行《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1591-2006)通信行业标准,届时所有在境内生产的新申请进网许可的移动电话机及配套的充电器均应符合该标准规定。这一标准的全面推行将解决长期困扰消费者的手机充电器不兼容问题。
据悉,该标准采用USB的A系列标准(即最通用的USB接口)作为统一充电器及手机充电接口的标准,不管更换什么样的手机,只要有一个充电器就可以完成充电;如果出差或外出没有带充电器,只要随身带着手机充电线,那么与笔记本电脑相连就可以临时对手机充电。另外,采用该标准也为手机电话本、短信、照片、歌曲等数据与其他设备之间传输提供了方便。
信产部表示,6月14日前已获进网许可证的手机产品,在有效期内,由企业自愿申请将配套充电器改为统一接口充电器。为推动统一接口手机充电器产品认证工作,企业申请手机产品进网时,配套充电器已经通过统一接口标准产品认证,且充电器相关标识与该产品认证证书中获证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的,在进网检测中可免予相关项目的检验。
标准颁布已近半年,但由于之前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国际知名厂商态度并不明朗,因此市面上采用通用充电器接口的手机并不多见。这次信产部一视同仁限定具体执行日期的举措将有效促进该标准的全面推行,使其真正有效促进通信产品的便捷化。之前,泰尔实验室主任,标准起草人之一何桂立接受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熏标准的执行既可方便普通消费者,同时也将有助于优化促进手机产业,对于使用者和生产者实际上是一种双赢。
截止到2007年5月31日,已有14家企业生产的15种型号的统一接口手机充电器获得了泰尔认证中心颁发的带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产品认证认可标志的产品认证证书。这些企业中既包括专业提供手机充电器的电子厂商,也包括诺基亚、摩托罗拉、夏新等国内外知名手机制造商。何桂立表示,随着标准的推广在最近一段时间将会有更多厂商积极申请认证。
按照通报要求,7月起符合标准的手机将大量上市。目前市场上也可见到一些保留原充电接口设计并附加USB接口的手机,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向销售人员详细咨询是否支持统一充电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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