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新规出台 有望管住小题大做
摘要: 家电网-HEA.CN报道: 据了解,2011年市消协共接待来访和咨询15548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375件。其中,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占8.48%,投诉量居各类服务之首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下月正式实施,其中要求家电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且禁止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业内人士分析,《办法》施行后,家电维修行业将面临重新洗牌。
家电维修严重违规 面临3万以下罚款
《办法》中规定,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取得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已获得资质的维修服务人员,其所在企业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并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在岗工作时需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从事特约维修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必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办法》对消费者权益损害明显的四类经营行为设置了禁止性的规定,分别是: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此外,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违反《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向社会公告。对于家电维修经营者实施禁止性经营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办法》全面施行后 维修企业面临洗牌
据了解,2011年市消协共接待来访和咨询15548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375件。其中,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占8.48%,投诉量居各类服务之首。《2011年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消费维权报告》显示,家用电器位列年度申诉热点首位,全年共受理1324件,占受理申诉的12.93%。主要问题是不履行送货安装承诺,维修服务不能及时到位。
市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白玉华表示,目前本市大小家电维修企业有1000余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办法》的全面施行,市场乱象将得到有效整治,家电维修企业面临重新洗牌。
维修家电时要做好 一查二看三问四记
一、查对品牌家电企业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消费者可登录市消协网页查询家电企业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部分品牌),使用百度搜索时要认准企业官网“绿色电话标识”。二、看清维修人员的工作证件。三、问明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及所需费用,需回店返厂维修的要约定好检修步骤和费用确认方法。四、记录维修和换件的项目和价格,妥善保管维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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