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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电标准宽泛 被指画蛇添足意义不大

2012-07-31 10:01: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1887

摘要:  记者近来获悉,作为我国制定的第一个智能家电行业统一标准,《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并没有像之前坊间盛传的那样在7月1日施行,而是将正式开始实施的时间改在了今年的9月1日。

关键字:  智能家电标准宽泛

  记者近来获悉,作为我国制定的第一个智能家电行业统一标准,《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并没有像之前坊间盛传的那样在7月1日施行,而是将正式开始实施的时间改在了今年的9月1日。

  尽管《通则》出台的目的在于规范智能家电市场,但业内专家认为,智能家电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存在很多变化和发展方向,目前连智能的定义都没有搞清楚,盲目制定这样一个标准颇有些“画蛇添足”的意味。

  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智能冰箱、智能洗衣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智能家电产品也层出不穷。

  为了更好地规范智能家电市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5日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GB/T28219-2011《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该标准将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目前尚无同类国际标准,之前也无相关国家标准。记者了解到,《通则》原本定在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但由于审批环节晚了,所以把时间改在了今年9月1日。

  即将实施的《通则》明确定义了智能家电、智能特性及智能化技术等概念。其中,智能家电是指采用一种或多种智能化技术,并具有一种或多种智能特性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必须具有消费者可感知的具体智能特性内容;智能化技术是人工智能与控制相结合形成的交叉应用技术,比如,模糊控制、神经网络控制和专家控制都是最常用的智能化技术。

  《通则》对智能特性的定义也比较详尽,规定标准中的智能特性特指人工智能特性,即人造系统所具有的类似人的智能行为,如自学习、自适应、自协调、自诊断、自推理、自组织、自校正等。

  《通则》还规定了智能家电的智能化技术及智能特性检测与评价的条件、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智能家电整机及其组成结构的智能化技术及智能特性检测与评价。

  《通则》把家电智能特性检测与评价内容分为智能特性、智能技术、智能结构3个层次,将检测与评价方式分为整机检测、联机检测和脱机检测3种方式。通过检测评价,每款智能家电必须认定采用了何种智能技术,是否因此产生性能提高、功能扩展的效果,并根据总得分将家电“智商”分为5级,即1级至5级,1级为最高级。评价的结果执行百分制,其中总得分80至100分为1级;60至79分为2级,40至59分为3级,20至39分为4级,0至19分为5级。

  此外,《通则》还规定,根据检测、评价的结果,对送检家电确定其智能化等级后,应发放智能化等级标志,并贴于产品自身明显处,且在包装箱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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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在于规范智能家电市场

  之所以要出台《通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一位负责人表示,原因在于智能化已成为家电业发展的一大趋势,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智能家电市场鱼龙混杂。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也认为,一直以来,智能家电未有完整的规范及判定标准,导致该市场混乱不堪,浑水摸鱼者不计其数。因而,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很有必要。

  记者近来走访了北京的一些家电卖场也发现,小到加湿器,大到彩电、冰箱,各种各样的电器大都打上了“智能”标签,而铺天盖地的“智能”宣传让众多消费者一头雾水。

  以时下最热的智能电视为例,目前各大电视厂商竞相推出了自己的“智能”产品。

  在一家家电卖场的彩电销售区,记者看到,几乎所有电视品牌都摆放着“智能电视”的海报,“云电视”、“智能电视”更是成为每个销售人员的“口头语”。但各家品牌所推出的智能电视功能却不尽相同:一家电视品牌销售人员介绍,所谓的智能电视,是指必须拥有可以不断升级,随意增加和卸载软件的功能;而另一品牌销售人员则表示,拥有安卓系统、可语音控制、能玩体感游戏的电视才是智能电视。

  另外记者发现,智能电器并不像购买时促销员说的那么“聪明”。例如,有不少电器的智能表现仅仅只是具有记忆功能,如电饭煲的定时煮饭功能,空调、电热水器的温度记忆功能等。而且,一些消费者对于什么样的家电属于智能化电器同样模糊不清。大多数人仅仅根据自己的一些知识和经验判断,更多的还是依赖家电厂商对于产品的宣传以及商场导购人员的介绍。

  事实上,智能信息管理系统与技术的研究和运用,既是当前国际科技发展的前沿,也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但一些学者表示,目前国内家用电器厂商存在滥贴“智能”标签的情况“我们现在很多家用电器都贴着‘智能’的标签,但其实技术上远远没有达到,属于伪智能。”计算机仿真和智能控制领域专家、华北电力大学自动化系教授韩璞曾直言不讳地说。

  韩璞表示,以洗衣机为例,根据智能控制“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下能自主地驱动智能机器实现控制目标的自动控制技术”定义,智能洗衣机除了做到根据衣物重量、纤维成分控制注水量,还应能根据污渍多少调节洗衣液使用量等。然而,目前市面上的“智能洗衣机”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它们只是按设计者事先规定的时间、模式、程序运行。“可以说它们实现了自动化管理,但离智能化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标准宽泛被指意义不大

  尽管制定者认为,《通则》“是中国乃至国际上第一个智能家电标准,标准制定的本身已经具有历史性的突破”。谈到制定《通则》的意义时,全国家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任李一说,“此次制定的标准更重要的是明确了智能产品的定义及组成部分,采用检测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将智能家电标准框架搭建起来。”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还是对《通则》表示出了或多或少的质疑。

  由于这部智能家电标准为国家推荐标准,厂家自愿实施,不具有强制性。陆刃波提醒说,“在非强制执行阶段,评定1级、2级、智商等级肯定会被家电厂商作为宣传促销的噱头。”

  产业观察员梁振鹏表示,《通则》对智能化家电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能够让政府监管、企业生产和消费者选购时有一个参考标准。不过,因为智能化家电往往与最前沿的IT和互联网技术紧密结合,智能化家电产业链的发展瞬息万变,这就导致了这个国家标准从出台当日起,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另外,对于智能化这种功能性的标准,很难以一个简单的标准去划分产品的智商等级。

  家电专家刘步尘更是认为,从全球看,智能家电产品处于刚刚兴起阶段,未来发展方向尚不清晰,这个时候就给产业制定标准,给产业套上“紧箍咒”,反而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实际上,我们目前对智能家电的理解还是很肤浅的,在肤浅的认知基础上制定的规范有很大的局限性,很有可能不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因此,我们不应忙于做出规范,而应给产业一个自由的发展空间,等条件成熟时再推出规范不迟。”

  而中国家电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洪仕斌说,《通则》对智能家电的规定太过宽泛,有点“画蛇添足”,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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