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则:智能家电评价标准扩充至全品类
摘要: 10月2日,据北京最新消息,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发布了《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指数和产品智商评价通则》。
10月2日,据北京最新消息,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发布了《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指数和产品智商评价通则》(下文简称《通则》),这《通则》表明了将智能家电评价标准扩充至除了电视机、洗衣机以外的电饭煲、微波炉、吸尘器等产品领域。这也就是说以后消费者在选购生活小家电时也可以参照包装上的产品智能等级标签。
智能电视参考图
据介绍,在工信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制定的《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指数和产品智商评价通则》,第一规定了智能家电产品采用十星级标示,其中一级最低,十级最高;第二智能家电产品的单项信息化指数采用百分制,产品综合信息化指数采用加权获得;第三规定了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指数和产品智商评价必须完整地依据“信息化装备水平、功能用途、易用性、专家系统、自主性、适应性、学习能力、个性化、干预性、协同能力”十个方面进行考核的产品信息化智能化评价模型,并采用“PIQ”即“产品智商”的英文字头作为标识,方便消费者识别产品的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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