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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各界对美国双反终裁作出回应

2012-10-12 08:55:00 来源:大比特商务网 点击:4445

摘要:  昨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双反”事件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决定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 其中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与初裁相差不大,而反补贴税则大幅增至14.78%~15.97%。

关键字:  光伏双反晶体硅电池

昨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双反”事件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决定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 其中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与初裁相差不大,而反补贴税则大幅增至14.78%~15.97%。

美就中光伏产品双反案举行听证会

按照美国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这一结果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根据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一个多月后的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就会要求海关对中国的相关光伏产品产品征收高额的双反关税。对大多数中国光伏产品制造商来说,今天凌晨美国做出的这个终裁结果,要比今年早些时候宣布的初步判决更为严厉。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这样一个严厉的双反终裁结果,将对本就处在寒冬中的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很大的影响。

美国商务部立案消息传出后,中国光伏企业曾发表联合声明,指出中国输美产品增长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美方行动系歪曲中国产品出口现状,如果官方裁决存在错误,未来不排除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

中国商务部也强调,中国企业不光将产品出口美国,也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和设备,美国限制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损害中美双方利益,影响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因此美方应审慎处理贸易摩擦,维护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英利回应美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决定

英利集团今年上半年出货量1100兆瓦,其中90%都要出口到欧美国家,英利集团首席战略官王亦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美方找出很多理由来说我们在倾销,在补贴,我们表示非常遗憾。虽然心里知道终裁的结果,不可能推翻初裁,但是终裁最终这么定,还是觉得非常遗憾。”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官方也发表声明,回应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定,如果输美组件所使用的电池片原产地为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则将不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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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英利绿色能源向美国出口完全产自中国大陆的组件或电池,公司将适用单独税率,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5.42%和15.24%,低于初裁税率。

英利绿色能源美国公司总经理Robert Petrina表示:“在整个抗辩过程中,我们积极地维护公司和美国光伏产业的利益。同时,非常感谢我们的客户、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对我们的支持。我们的业务即将恢复正常,我们也将继续致力于创新和客户服务。”

继美国商务部之后,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将于2012年11月底对“双反”调查做出最终裁定。

英利绿色能源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苗连生先生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光伏行业经历了巨大的挑战。美国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我们将继续致力于这个市场的开拓。非常感谢美国业内的朋友们对英利和其他受调查公司的大力支持。”

英利法务总监陈卓表示:“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叠加之后虽然总体略有下降,但影响不大。正在开始进行调查的欧盟毫无疑问将受到这一结果的影响,虽然税率计算方法不同,但是提起诉讼的SolarWorld会把美国认定的结果和调查材料提交给欧盟作为证据。”

天合光能回应美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决定

天合光能今年上半年出货量为779兆瓦,其中86%出口欧美国家。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纪凡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中国的光伏企业来说是有很大影响,而我对这个终裁结果还是感到非常的失望。”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0日,天合光能官方发表声明,回应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适用于进口光伏产品的关税做出最终裁定。光伏产品生产和出口商天合光能面临的合并关税为23.75%,其中反倾销税18.32%,反补贴税15.97%。天合光能已经为这一可能结果做好准备,继续遵守其合同承诺。

美国商务部还重申,光伏“双反”案的范围将仅限于中国生产的太阳能电池以及利用中国产太阳能电池制成的组件。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结果之前,天合光能将继续积极维护自己的立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12年11月就经济损害和紧急状况做出单独裁定,事实成立后才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天合光能将在案件尾声之时考虑是否有必要就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决定提起上诉。

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表示:“尽管我们不认同美国商务部在这起案件中做出的最终决定,但我们将遵守其决定,并期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关于此案的终裁。我们是一家强大的、富有弹性的公司,我们将继续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将清洁能源带到美国和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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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美国总裁Mark Mendenhall表示:“我们高度重视我们的美国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以及在整个过程中他们给予我们的忠实支持。我们期待着这起案件的最终裁决,并将继续建立强大的合作关系,扩大我们的北美市场业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尚德电力回应美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决定

对于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来说,今年上半年出货量889兆瓦,其中70%出口欧美国家。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正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然不公平,无论对中国光伏产业,还是对光伏产业,都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0日,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尚德电力发表如下声明,回应美国商务部做出的对进口自尚德电力的晶硅光伏电池征收14.78%反补贴税和21.19%反倾销税的终裁决定。

尚德电力美国总经理E.L. Mick McDaniel表示:“单边贸易壁垒不会让任何一家公司更具竞争力,但会使得太阳能与其他发电方式相比更加处于劣势。这些对太阳能产品征收的拙劣关税是不切实际分析的结果。比如,将尚德电力的生产成本与光伏产能不足100MW的泰国的生产成本加以比较。很不幸操作程序就是这样进行的,尚德电力已经为未来做好了准备,来服务客户的需求。”

McDaniel继续说道:“作为一家拥有全球供应链和在三个国家具有生产设施的跨国企业,我们将继续向我们的美国客户提供不受关税限制的数百兆瓦高质量、可负担得起的太阳能产品。”

McDaniel最后总结说:“日益增多的破坏性贸易壁垒表明美国和全球太阳能产业正面临严重的、长期的挑战。除了那些希望太阳能行业竞争不要太激烈的企业,没有人会从全球贸易战中获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就美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发表声明

而另一家光伏企业巨头阿特斯阳光电力,今年上半年的出货量755兆瓦,65%出口欧美国家,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瞿晓华表示:“美国商务部居然用泰国,来作为参战国,来定中国的光伏产品,是有倾销行为,我觉得是很荒唐的事情。”

对于美商务部公布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发表声明,再次谴责美国忽视客观事实而做出的裁决。阿特斯将会继续在法律程序内提出复审,与贸易保护主义做坚决斗争:

阿特斯阳光电力认为在应诉过程中,中方根据美方要求提供的大量数据和资料,足以证明中国光伏并不存在所谓的“倾销”或“补贴”行为。遗憾的是美国商务部在案件调查的关键环节,选择一个年产能不足100MW的泰国作为替代国从根本上奠定了裁决结果必将不公的基调。侵犯了中国企业的公平贸易权,为光伏行业的贸易保护主义开了先河。光伏产业发展到今天,实际早已形成了全球一体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多年来,中美企业通过互利互补、多方合作,取得了极大程度的共赢,给包括创造就业、推动技术、实现低碳发展等,带来了难以预估的效益。而随着未来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中美之间还会有更广的合作空间和更多的共赢机遇。Solar World等公司选择在当前光伏产业整合升级的关键时期发动贸易战,给全球光伏的可持续发展投下了重弹,仅为一己私利,牺牲了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在“惩罚”中国的同时,实际也“惩罚”了美国,并最终祸及全球,不利于人类向清洁能源时代的迈进。

阿特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瞿晓铧博士称:“在抗辩过程中,除了中方企业,大多数的欧美企业也十分反对贸易战,在‘抵制贸易壁垒,共赢实现平价目标’方面,中美光伏界的公正力量,更是达成了高度一致的共识。接下来,我们会继续与海内外真正致力于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企业一起,在WTO框架内,坚决维护国际贸易秩序,有1%的希望,我们就要做100%的努力,直到为中国光伏企业赢得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

对于美国市场的布局,作为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光伏企业之一,阿特斯阳光电力表示绝不放弃,将会继续开拓这一潜力市场。“虽然贸易战给企业带来了的不小冲击,但在合作伙伴的支持下,我们过去一年在美国市场还是取得了很多突破。”瞿博士补充道,“阿特斯拥有强大的科技背景、较好的国际品牌形象,永续可靠的发展渠道,不会屈服于这一别有用心的指控和毫无说服力的裁决。相信风雨过后,阿特斯会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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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LDK回应美商务部对中国光伏“双反”的终裁决定

赛维LDK太阳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发表声明:日前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其中赛维LDK的“双反”终裁税率为30.66%。赛维LDK对终裁结果已准备好应对措施,并将继续遵守和履行客户的合同条款。

赛维LDK一直致力于光伏产业的发展,并十分重视美国这一新兴市场,赛维LDK表示,对美国商务部因种种因素做出的此种单边贸易壁垒行为表示不理解与不认同。此外,赛维LDK将密切关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十一月的“双反”最终裁决,不希望因为人为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影响中国、美国及全世界光伏产业的发展。

“一直以来,我们面对美国的双反调查积极努力,”赛维LDK美国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以中国、美国光伏产业及全世界光伏行业发展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维护我司与美光伏贸易关系,尽管并未收到预期成效,但仍然还是非常感谢我们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

赛维LDK呼吁,光伏产业作为我国的朝阳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性新能源产业,希望中国政府能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此次美国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发挥国家层面上的作用,维护中国光伏产业及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希望国家出台具体的光伏产业扶持政策及细则,以扩大光伏产业的国内应用市场。

业界忧欧盟效尤

“意料之中。”提及刚刚公布的美国对华光伏“双反”仲裁结果,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媒体关系副总裁龚学进对记者说。

作为中国国内光伏巨头之一,尚德电力的上述研判与此前各界预期相吻合,就在美“双反”终裁发布的前一天,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陶文钊便对记者称,美国“几乎一定会采取不利于中方的措施”。

“我们认为,美国此举属于贸易保护主义。”龚学进指出,作为清洁能源,中国光伏产业在短短十年内有很大发展。美方出于自身利益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双反”关税,不仅不利于清洁能源发展,亦会伤及中美两国经贸关系。

龚学进称,美国此举在短期内或将有利于美国光伏组件及电池生产企业,但该领域系统集成商及电站运营商利益则势必受到损害,最终成本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宋泓对记者介绍,中国飞速发展的光伏产业不仅为国际市场提供了优质低价的产品,同时亦带动了美欧等国光伏上下游产业的迅速发展。“他们这样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宋泓指。

但让光伏产业更加忧心的是,作为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第一大目的地,正在摇摆不定的欧盟或将仿效美国,对中国光伏“开刀”。龚学进便指出:“美国商务部的此次裁决,对欧盟不会有正面的影响”。

欧委会曾于9月初发布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但在中国商务部的积极努力下,欧方已做出让步,暂时同意对此案进一步磋商。

数据显示,欧盟市场约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份额的六成以上,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总金额约204亿美元。如欧盟步美后尘最终对华光伏产品“开刀”,对中国光伏产业不啻于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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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欧双方更加理性审慎对待此案。”龚学进呼吁,他并称,希望中国政府对步履维艰的光伏行业予以更大力度的支持。

据媒体透露,针对中国光伏产业困局,国家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正酝酿系列“救市”之举,力推国内光伏市场大规模启动,推动光伏产业有序发展。

机电商会就美对华“双反”调查终裁发表声明

中国光伏产业认为,虽然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应诉程序并提出了强有力的抗辩,且美国商务部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企业的观点,但此次调查从发起到结束,存在诸多不公正做法。此次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带有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性质,必将对美国和全球清洁能源市场的中长期发展带来很大的损害。为此,中国光伏产业通过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做出以下声明:

一、中国产品的竞争优势来自公平竞争,与倾销和补贴无关

近年来,中国光伏企业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并致力于技术进步和革新。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对美出口不断扩大,深受各类美国消费者的喜爱。

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在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各项非价格优势。具体而言,近年来,光伏产业链在中国获得了集聚发展,中国光伏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扩大生产规模优势,制定并实施了具有前瞻性的商业策略。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在美国市场的价格优势应归因于以上因素,是中国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获得的。

中国企业从来没有实施、也无意实施低价位恶性竞争。中国企业之所以被美国商务部裁定出较高的倾销和补贴幅度,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反倾销体系中一系列对中国不利的歧视性做法。

二、美国商务部的不公正调查做法侵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调查中,中国应诉企业积极参与美国商务部调查程序,配合调查。但是,美国商务部未能完全遵守美国法律,对中国应诉企业的权益给予充分保障。

首先,美国商务部使用了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美国商务部以武断的方式指定“替代国”,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可比价格。无论是在替代国的选择上,还是可比价格的确定上,均凸显了武断和结果导向色彩。最终无视中国经济及光伏产业的现状,严重扭曲了应诉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了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率。此案中,美商务部无视泰国没有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的事实,不接受中国应诉企业的主张,坚持选取泰国作为替代国,由此裁决的倾销税率是不公正的。对此,中国企业表示严重不满。

其次,美国商务部又一次故意将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Publicbody),认定从国有企业购买原材料多晶硅构成一项可适用反补贴措施的补贴项目,严重违反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DS379案中已做出的生效裁定。

美国商务部在反补贴调查中要求中国政府和应诉企业提供的信息超出合理范围,在上述信息无法提供和获得的情况下,裁定适用不利可获得信息计算补贴幅度,人为计算出高额补贴幅度。此外,美国商务部在反补贴调查程序上显失公平,对于美国申请人的新项目申请,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立案,却仅仅只给予中国光伏产业17天的时间回答问卷。

再次,美国商务部在选择强制应诉企业方面,无视中国企业的诉求,仅选定两家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显而易见,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出口企业数量众多,且经营模式多种多样,仅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不能代表中国全部晶硅光伏电池出口企业。美国商务部的这种做法与美国国内法和法院裁决严重不符,在本案中势必严重扭曲裁决结果。

三、采取征税措施将损害美国国内产业和环保利益

中国企业此次应诉工作得到了美国国内上下游产业的大力支持。这充分说明了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对美国太阳能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一方面,中国晶硅光伏电池生产商每年从美国进口20多亿美元的多晶硅、EVA、浆料等原材料。中国光伏电池和组件对美出口也为美国下游产业(尤其是光伏发电安装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中国生产和出口的物美价廉的晶硅光伏电池产品为降低美国太阳能价格、提高太阳能普及率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此次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征收反倾销税,必将严重影响美下游用户的利益,危害美国太阳能行业的长期发展,损害美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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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企业将更加积极应对,在法律程序内维护自身利益

中国企业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程序中继续坚持抗辩,证明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出口并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中国企业在此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真考虑中国企业的观点、立场和提出的有力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决。中国企业不排除通过美国国内诉讼或者多边贸易机制等途径,对美国商务部的不公平做法提出挑战,维护合法利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美国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发表谈话

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沈丹阳表示,美国在新能源领域挑起贸易摩擦,向全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阻碍新能源发展的消极信号,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挑战的大趋势背道而驰,也与20国集团首脑会议关于不采取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承诺相违背。实际上,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消费者利益。

沈丹阳进一步指出,中美两国企业合作日益深化,利益纽带日益紧密。希望美方改正其错误做法,尽早终止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支持中美两国产业交流与合作,推动新能源和绿色经济发展。

早在今年5月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霍建国表示,光伏产业在国内发展难度较大,属于出口依赖型产业,而中美光伏产品的成本差异不到30%,如果增加30%的税额,会导致美国市场暂时很难再进入,进而对向美国出口光伏产品的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但是,是祸还是躲不过,这一天终于来了,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又一项贸易救济行动,此前美国方面连续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林伯强是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他认为产能过剩是当前危机的主要原因,市场也还需经历整合重生。但这个过程不宜太长,需要政府的配合,少量参与,让行业顺应市场发展。林伯强同时认为此次光伏危机的积极一面在于,光伏行业经历过风浪以后才更有经验应对更多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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