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就华光伏“双反”终裁结果损双边经贸利益
摘要: 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
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
美就华光伏“双反”终裁结果损双边经贸利益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根据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今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终裁结果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据美国商务部数据,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了价值约31亿美元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上述终裁基本断绝了中国光伏组件向美国出口的可能,中国光伏企业面临极大挑战。
沈丹阳指出,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消费者利益。
“中美两国企业合作日益深化,利益纽带日益紧密。希望美方改正其错误做法,尽早终止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支持中美两国产业交流与合作,推动新能源和绿色经济发展。”沈丹阳说。
在美国商务部做出终裁的第一时间,中国光伏企业也通过机电商会发表声明称,中国企业从来没有实施、也无意实施低价位恶性竞争。此次调查结果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带有严重贸易保护主义性质,必将对美国和全球清洁能源市场的中长期发展带来很大的损害。
我方光伏各界人士将继续以正规合理方式进行申诉,包括通过美国国内诉讼或多边贸易机制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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