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重灾 200企业或撤回IPO
摘要: “估计200家企业将在年底主动撤回,涉及重灾区可能是风电、光伏、装备企业等产业。”
虽然IPO已经暂缓,但仍有820家IPO公司排队等候,而不少企业因所在行业周期影响,业绩下滑50%的不在少数。据北京一家券商保代估计,今年将会有1/4左右的公司可能会撤回申报材料。而本月证监会发审部门在对IPO中介机构的内部培训中措辞严厉,要求加强上市公司守法经营,同时要求中介机构律师履行职责,改进招股说明书的格式,同时提出要以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来解决新股堰塞湖问题。投中集团高级分析师冯坡向南都记者分析称,“政策”就是二级市场不好,不能发。审批制度不改革的背景下,新股堰塞湖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对于证监会提出用新三板来引导,上述保代和冯坡均认为,新三板回报率低且周期长,对企业、承销商和投资机构都没有吸引力。
风电、光伏或成IPO撤回重灾区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消息,截至12月6日,准备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有158家,包括中国核电、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等大型公司;计划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上周新增4家,达到342家。另外,还有320家公司准备登陆创业板。这也意味着,包括初审、已过会未发以及中止发行的待上市企业合计达到820家。而到目前为止,仅有54家公司终止审查。今年以来过会率为78 .07%,与往年差不多,共有228家企业上会,其中178家通过,38家被否,暂缓表决和取消审核共计12家。不过,有更多的申报IPO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冲刺到上会。
“这些企业大多是因为业绩下滑问题,证监会发审部门在今年的第四次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多次谈到这个问题。”据北京一家券商的保代回忆,“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一处处长段涛就透露,现有已披露和在审企业业绩下滑得较多,下滑20%就算比较稳定了,下滑50%的不在少数。”
“估计200家企业将在年底主动撤回,涉及重灾区可能是风电、光伏、装备企业等产业。”上述保代推测,很多公司准备上市的前三年铆足了劲,财务报表都很过得去,今年没想到行业遇到这种情况,眼看上不了会,明年又要重新披露新的财报,所以保荐部门一般建议公司撤回材料,不过,也有少数公司是证监会认为公司问题较严重,过会可能性很小,会暗示企业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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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透支业绩
据他透露,这些撤回上市申报的公司一般都元气大伤,是未达到过会条件公司中业绩最差的,一两年内不会再次申请上市了。
“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业绩财务造假的问题。”上述保代称。据了解,此次会议上,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处长杨郊红也提到,好多企业2011年“鼓了大包”,现在很痛苦,只能撤材料。
因此,证监会此次特意强调了两个方面,措辞严厉。一是对于公司的监管,段涛就表示,“很多公司对制度、法规没有应有的敬畏,不知道守法经营”;二是强调中介机构的责任,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要加强改制辅导工作,督促拟IP O公司的股东和董监高学习法律法规,树立发行上市的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
“证监会的方向不是说保代对业绩负责,而是要求进行充分的风险披露。”上述保代分析道,对于政府补贴严重的光伏等产业,证监会也明确表了态旗帜鲜明地反对地方政府给企业上市奖励。
转战新三板欲舒缓IPO压力
对于新股积压的问题,此次证监会也有了明确的说法。段涛就表态称:“一共800多家IP O对于证监会的审核不足以构成压力。目前的积压是政策问题,不是效率问题,现有审核人员足够。”上述保代称,“政策”,就是说二级市场不好,过了会,发不了,还不如慢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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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今年的新股挤压会导致明年的新股发行压力更大。上述保代表示,从现在情况来看,这些公司IP O时间肯定要跨一个年度。如果在今年年报披露前,却还无法上市,则可能会被要求补充2012年年报信息。这无疑又会将上市时间再度推后。正常来讲,申报企业补充年报一般需要1- 2个月的时间,然后重新上报给证监会。也就是说12月末开始审计的企业,最快也要在明年1月末到2月初报到会里。
证监会显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此次会议上证监会也强调:“投行只会做上市,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足,要跳出原有的思维模式。”
证监会也在酝酿出台政策鼓励排队IPO企业自愿申请新三板挂牌。证监会多名官员均在不同程度上表示,新三板短期内不失为一个疏导化解IPO“堰塞湖”的办法,而从长期来看,新三板有望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匹配其风险特征的融资市场。
不过,上述保代认为,新三板没有配套机制,交易不活跃,转板后还要排队,和申请上市时间差不多,对上市公司没有吸引力,因此各方机构积极性不高。
“审批制不改革,这种情况明年也难改变。”冯坡认为,目前投行部门普遍裁员也不能看出端倪。新三板对于P E和V C来说,也很难接受,这也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现在不少P E和V C在解禁期疯狂出逃,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他们对前景不看好,怎么可能在等待5年后再把回报期延长1-2年?现在一些PE和V C把并购作为IP O之外的首选退出方式,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但这需要监管部门提供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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