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产业年度盘点之法院纠纷
摘要: 2012的中国光伏产业可谓内忧外患,市场混乱一片。各企业为了自保免不了会侵犯到他人的利益,在达不到和解时只能诉诸法律,大家上公堂对证。
2012的中国光伏产业可谓内忧外患,市场混乱一片。各企业为了自保免不了会侵犯到他人的利益,在达不到和解时只能诉诸法律,大家上公堂对证。
上海农商银行将赛维LDK告上法院
关键词:银企诉讼第一单
11月21日,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公司因为1笔亿元信贷资金到期无法清偿,被上海农商银行告上法院,被称为中国光伏业“债务违约第一单”。
上海农商银行和赛维LDK的这笔逾期贷款金额为1亿元左右,是2011年三季度给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担保。债务逾期后,银行一纸诉状将赛维告上法院,企业与银行沟通希望能够撤诉,但是截至21日双方尚未达成和解,进入开庭审理。
从年中巨亏、债券评级遭下调开始,关于赛维债务违约的传闻就不断,但经银企协商,赛维成功让大部分债权银行对到期贷款进行续贷,此前一直没发生债务违约事件。10月21日,赛维一份4亿元的短融券也如期兑付,解除了市场对赛维出现首笔债务违约的担忧。
此次诉讼既有必然也有偶然。受行业困境影响,截至2012年9月30日,江西赛维短期银行借款81.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亿,长期借款32亿,总计超过150亿元。赛维的现金流也极为紧张,同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8亿元、-5.5亿元、-2.4亿元,江西赛维的现金流频频告急。
在此情况下,赛维寻求游说贷款行在贷款到期后进行续贷,以维持其现金流和未有违约的信用记录。赛维201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显示,其借款取得的现金为206亿元,同期偿还的借款为208亿元,两者大致相当。
赛维LDK首席执行官、总裁佟兴雪说,这笔贷款到期前,公司也与上海农商行方面进行了沟通,希望银行方面理解企业经营困难,抽走资金将对企业经营造成种种影响,希望给予续贷支持。但上海农商行方面考虑到自身债权不大,不会对赛维经营造成太大影响,最终决定不再续贷,提出让赛维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逾期便一纸诉状将赛维告上法院,成为危机中的中国光伏业债务违约第一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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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视点:银行能否审慎地雪中送炭?债务违约,企业经营失误、信用下滑是首要责任。赛维曾经是银行的座上宾。在赛维的主要贷款银行中,不但大型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悉数入列,一些股份制银行也跻身其中。2011年3月的一份数据显示,赛维获得银行授信254亿元,实际使用额度152亿元。南昌大学太阳能光伏学院院长周浪说,此次上海农商行把赛维告上法院,商业上是合理的,法律上是合法的,但也出人意料。光伏业景气的时候,银行竞相向光伏企业放贷,给予高额度授信,不够慎重;行业不景气的时候,一些银行想方设法抽走资金,既是自我保护又让企业觉得有点不近人情。
赛维LDK将亿晶光电告上法院
关键词:法院管辖权之争
亿晶光电和赛维LDK的1.28亿合同诉讼,陷于法院管辖权之争。若亿晶光电败诉,将支付赛维LDK1.28亿货款,这将超过亿晶光电去年全部净利润的总和。
5月12日,常州亿晶光电透露,由于江西赛维LDK首供货的多晶硅片中,部分存在产品质量严重瑕疵,且因赛维LDK未以合同约定履行通知付款义务,导致1.28亿人民币的合同诉讼。
据悉,亿晶光电已经接到赛维LDK追讨欠款的传票。但因亿晶光电对受理此案件的江西高院管辖权存在异议,曾要求江西高院将案件移送至江苏高院,被江西高院驳回。常州亿晶表示不服,已向最高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起因:2011年,2月9日,亿晶光电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赛维LDK签订了多晶硅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江西赛维向常州亿晶出售太阳能多晶硅片,合同总价1.7亿元,最迟交货期为2011年3月28日前;逾期付款按照逾期金额1‰作为违约金偿付;超过七天未付款的视为不能付款,卖方有权通知买方解除合同,合同自书面解除到达买方时解除,买方应当赔偿卖方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亿晶光电表示,按照合同,江西赛维分别于2011年2月14日、2月18日向常州亿晶供太阳能多晶硅片计150万片,常州亿晶已也随之支付相应货款为人民币4275万元。但由于所购太阳能多晶硅片中部分存在产品质量瑕疵,常州亿晶将存在产品质量瑕疵的太阳能多晶硅片全部退还予江西赛维。此后,双方未有业务往来。
2011年8月30日,江西赛维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常州亿晶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1.28亿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和相关费用。
编辑视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企业利益冲突解决的最好办法当然是打官司,然而此案涉及的法院管辖权之争其实是无稽之谈,但是又十分符合中国国情。江西的法院当然为赛维撑腰,江苏的法院必须为常州亿晶说话。然而法院的公正性何在?
京运通彻底“翻脸”将赛维告上法院
关键词:兄弟反目
江西赛维的危机扩散到了上市公司京运通。公司6月5日宣布将终止其在2008年与赛维签署的采购合同,涉及剩余461台设备,金额高达11.6亿元。公司目前仅收到1.14亿的货款且未确认收入,尽管目前对业绩影响尚难以判断,但该事项显然将对其销售收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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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披露,京运通于2008年7月22日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约定江西赛维于2010年底前累计采购JYT660多晶硅铸锭炉580台,其中2008年至2010年分别提货80台、200台和300台。
但是,该合同的实际履行却大打折扣,而这一点在京运通2011年8月招股时已有说明。据当时的招股书披露,2009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江西赛维要求剩余461台推迟至2011年4月后开始交货。但实际交付情况更不容乐观。到目前为止,上市公司累计向江西赛维发货119台,其中2008年发货18台、2009年发货101台,而2010年和2011年未发货。尽管已发货的119台设备款项(包括尾款)已经全部结清,但剩余的461台的合同金额高达11.588亿元。
据当日公告,截至2011年3月,江西赛维累计支付剩余461台设备的合同预付款约1.14亿元。但今年以来,双方剩余合同的履行未有任何进展。京运通称,针对江西赛维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公司曾向其催发《发货通知》、《付款通知》等,要求其尽快支付货款并提货,但均未得到其肯定答复。
由此,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向江西赛维发出《终止履行通知书》。据公司说法,上述约1.14亿款项计入预收账款,未确认收入,而按照合同约定,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此笔款项,亦未向对方发货。
鉴于公司与江西赛维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违约事项有明确的赔偿约定,公司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对于前述461台设备的合同预付款以及江西赛维前述合同违约事项尚需协商或者以其他方式解决,暂不进行账务处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当期业绩的影响。不过,京运通亦承认,上述事项将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及盈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事实上,京运通招股书显示,其对现任第六大股东江西赛维一度存在大客户依赖,直到2010年才有所改观。2008、2009年,江西赛维都位居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分别占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34.17%和50.87%。
京运通披露,将追究江西赛维的“责任”——公司已向上海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要求江西赛维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8.96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3.84万元;江西赛维支付终止履行合同违约金31349.2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还有打官司当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编辑视点:逼急了的京运通终于状告了赛维,然而在2007年,赛维LDK和京运通关系好的如胶似漆。2008年、2009年,赛维LDK的采购数量占到了京运通同期销量比重的94.74%、78.29%。加上采购单晶硅生长炉等设备,2008年、2009年公司对江西赛维的销售额分别为2.52亿元、2.4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34.17%和50.87%。2011年,京运通上市,赛维LDK将双方合作的所有专利送予京运通,而京运通则报以价值过千万的400万股权赠送。为啥闹到这步田地呢?看来还是没有长久的兄弟,只有长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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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集体起诉施正荣及尚德
关键词:得罪人最多的官司
昔日首富、尚德太阳能掌门人施正荣及高管已于8月2日被美国人Anna委托律所“集体起诉”。Anna说:“她代表所有在2010年8月18日-2012年7月30日期间购买尚德股票的人,要求被告为欺诈案赔偿损失。”尚德是中国最大的光伏企业之一,近日来一直处在巨亏、欺诈的风口浪尖。
Rosen Law律师事务所Phillip Kim先生称,尚德太阳能及其董事会发布虚假和误导投资者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信息。使尚德公司股票下降,损害了投资者权益。具体信息如尚德子公司全球太阳能基金(GlobalSo-larFund,简称GSF)5.6亿欧元债券欺诈案。
Phillip Kim先生称,Rosen Law律师事务所将代其范围从2010年8月18日至2012年7月30日的全球投资者提出诉讼。
尚德被诉的背景颇为复杂。据披露,环球太阳能基金(GSF)是一家由尚德为主要投资人的基金,并委托管理公司(GSF Partner)全权管理,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营的投资。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尚德为项目融资提供了担保,同时为降低风险,GSF以5.6亿欧元(约合43.5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德国政府债券给尚德提供了反担保。
但最近尚德决定从环球太阳能基金投资退出,外聘顾问的尽职调查发现该基金管理公司相关方为尚德提供的反担保有可能存在瑕疵。尚德称,公司可能受到了欺诈,正在评估财务报表受到的潜在影响。
不管是否被骗,在卷入反担保风波后,尚德股价出现大跌,也使得投资者大幅亏损。对此,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认为,尚德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
编辑视点:今年以来,中国在美上市公司频繁被起诉。不管孰是孰非,如果接连的纠纷能让中国企业未来的海外上市之路更为谨慎与规范,也算值得了。北京时间8月14日,尚德电力宣布法院已经裁决冻结GSF及其Mr. Javier Romero在全球范围内的资产,法院还将任命特定人员控制这些资产,并且已经取代Mr. Javier Romero成为GSF基金的GP以控制GSF基金。尚德电力CEO施正荣表示:“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股东利益,我们很高兴我们的诉讼到目前为止取到了成功。”由于遭到集体起诉,所以这场官司应该是今年得罪人最多的官司了。
各企业状告专利侵权
关键词:谁动了我的专利?
世界知名太阳能光伏支架供应商,GraceSolar已正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对KerryJInvestmentPtyLtd提起专利无效诉讼。GraceSolar表示,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法律武器,GraceSolar一贯主张尊重他人的技术专利,但是,专利不能成为科技进步的绊脚石,尤其是一些“伪”专利,更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清源科技一向重视并投入大量精力维护其专利,在澳洲设立了专利监视机制以监视澳洲市场专利侵权行为。去年年底,清源科技澳大利亚子公司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厦门风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瑞士太阳能)和晨科太阳能有限公司侵犯其上述提到的太阳能板支架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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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次诉讼外,去年,清源科技澳洲子公司针对澳大利亚某贸易公司也提起过一起诉讼,因该澳洲贸易商与上述两家侵犯我专利权的公司签订了供货协议,法院已裁决该澳洲贸易商向清源科技支付一笔数额巨大的经济赔偿金。
美国光伏零部件安装企业W estinghouse Solar(西屋太阳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 C)提出,希望调查阿特斯太阳能及ZepSolar的专利侵权。西屋太阳能还表示,还将和其他更多相关公司进行谈判。由于Zep Solar也同时与来自中国内地的天合光能等公司有合作,因此,不排除天合光能成为西屋太阳能的投诉对象的可能。
西屋太阳能指出,阿特斯太阳能和ZepSolar公司侵犯了其编号为7406800和7987641的两类专利,这两类专利主要用于简化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安装及降低安装成本。西屋太阳能希望IT C能够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调查,并叫停两公司向美国出口、销售相关产品。
贺利氏贵金属北美康舍霍恩有限责任公司(“贺利氏”)针对杜邦公司在2012年6月提起的一起专利侵权诉讼,提交了包括多项反诉在内的法律回应。贺利氏声明其从未侵犯所述专利(8,158,504号美国专利)的任何有效专利权。贺利氏进一步认为504号专利是无效的,并请求此案法官裁定其无效。
贺利氏光伏事业部全球经理Andy London表示:“我们提起对杜邦的反诉来保护我们的创新光伏产品,以及贺利氏作为行业领先的银浆开发商和生产商的40年悠久历史。我们将继续在全球各地生产并向我们的客户提供我们的浆料产品。为了我们和客户的利益,我们将继续保护自己不受非法威胁的伤害。”
编辑点评: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专利也是欧美企业在经营方面十分注重的底线,千万别山寨欧美人的专利,他会告得你破产。
欧美印向WTO告中国光伏企业倾销
关键词:闹得最大的官司
2012年,对于中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来说,是极其悲剧的一年,这一年欧洲各国下调了光伏补贴,同时欧美抡起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大棒。一年来我国遭遇光伏“双反”历程:
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予以立案调查。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立案。
2011年11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称,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主要是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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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德国SolarWorld公司向欧盟正式提交申诉请求,要求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8日,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落地,美方将针对中国相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征收介于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再次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启动反补贴调查。
2012年11月23日,印度反倾销局对外宣布,其根据印度太阳能生产商协会申请,决定对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北、马来西亚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对于欧盟分别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也就是“双反调查”,沈丹阳表示,目前该案已经进入了法律调查程序。商务部对该案高度重视,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调查和裁决情况,并保留在WTO的框架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沈丹阳表示,关于中国和欧盟光伏贸易摩擦的一些情况,实际上不仅仅是和欧盟,包括和美国,磋商也好,协助国内的产业、企业来应对也好,基本上很多工作措施是同步来进行的。
他指出,今年的9月6日和11月8日,欧盟分别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也就是“双反调查”,目前这个案子已经进入了法律调查程序。商务部对这个案子高度重视,有关行业组织以及涉案企业都在积极应诉。关于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商务部的态度已经通过发言人谈话和新闻发布会上,包括商务部的部领导都已经谈到多次,商务部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
沈丹阳强调,商务部愿意和相关国家积极开展对话磋商和合作,化解摩擦。商务部将会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调查和裁决情况,并保留在WTO的框架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商务部也会在政策措施上,在商务部职能范围内采取一些措施。
编辑视点:光伏企业到打官司赢的概率有多大?我国是2001年12月11日入世的,之后WTO的所有文件对中国都是有约束力的,反过来中国也可以利用WTO规则所规定的精神来保护自身的权利。当时国际上存在的一个安全阀就是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了2000年条例变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3个条例,2001年中国入世之后,这些条例又相应地作了一些变动,当时有一些机构做了合并,如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合并为商务部,所以法律方面也会随之作一些变动。从世界范围来看,我们入世比较晚,但与我国短暂的贸易救济历史来看,我们又很早,就是在入世10多年前,我们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
现在全球光伏市场陷入低谷,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利益,美国对光伏的贸易保护已经露出升级的端倪。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会使得争端不断出现,中国光伏企业要做好应对这一趋势的心理和技术准备。
从最初的畏难到现在的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从最初的漠视到现在的积极应对,从相对封闭搞生产到学会适应国际大市场变化,入世十年,也是企业应对各类贸易摩擦,开拓国际市场的十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企业正在熟悉世贸规则,正在熟练运用世贸规则,正在一步步走向成熟。
在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磨砺之后,太阳能光伏企业未来的路将走的更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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