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6月28日,财政部发布 《关于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本次下达金额合计约26,9亿元。
此前,2022年11月15日,根据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中可知,上次下达金额光伏预算约25.8亿、风电预算约20.5亿、生物质发电8,425万元,合计47.1亿.也就是说,2023年两次下达合计74亿元。
本次通知明确,电网企业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按八个原则执行,其中,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2022年当年电量对应的补贴;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2022年当年电量对应补贴的50%。
此外,通知表示,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应优先足额拨付至2022年底。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及时公开资金拨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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