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并明确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重点方向、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等。
据了解,《方案》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
其中,源头减碳类方面提出,需建设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硅片等先进光伏产品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
此外,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也需同步推进。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
在过程降碳类方面,《方案》指出交通领域示范项目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我国将通过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以及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等举措,强化项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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