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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为王:光伏产业的丛林法则

2012-07-06 10:22:48 来源:日经商务周刊 点击:1567

  日本从7月初开始实施旨在普及可再生能源的全量收购制度。由于尽早参加是确保盈利的关键,因此以发电业务为中心,不同行业的企业相继涉足该领域。当然,并不是所有相关企业都能成为胜者,狂想曲的前景尚不明朗。

  “在发电运营商之间,尽早参与该业务的意识比较强。目前已经接到了近20件咨询。”

  明电舍公司开展着百万瓦级太阳能(大规模光伏电站)设备设计及施工业务,该公司能源系统部长铃木岳夫这样透露。该公司在山梨县建设了输出为1万千瓦(kW)的百万瓦级太阳能发电设施,该设施已于今年1月投入运转,其后连续接到关于同等规模项目的咨询。

  日立制作所计划在茨城县新建风力发电设备组装工厂。现在的主力机型是发电能力为2000千瓦的产品,但计划针对海上发电开发5000千瓦等的大型产品。

  到2020年,相关市场将扩大到10万亿日元。有望完全改变市场的可再生能源全量固定价格收购制度,规定电力公司必须以固定价格收购利用太阳能、风力及中小水力等可再生能源所产生的电力,这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普及。不过,在18日日本经济产业省最终确定的制度设计中,能够得到有利的最初收购价格保证的,只有在明年3月之前接受认证、向电力公司申请完毕的运营商。

  某大型设备企业认为,之后由于毎年会对价格进行修订,因此“或许仅仅是最初年度参与的部分比较有利可图。如果部件和设备订单蜂拥而至,甚至有可能在接单方面意外失手。”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光伏发电。除了太阳能电池厂商之外,软银、NTT和近畿日本铁道等不同行业的企业相继参与进来。在零售业界,打算进行售电的企业也日益增多,比如,罗森副社长玉塚元一表示:“按照现在的收购价格,作为一项业务足以实现盈利。”其原因在于,与风力和地热等相比,确保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估等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较少,可在短时间内参与进来。

  2012年度日本的可再生能源采用量预计为250万千瓦,估计相当于其中8成的200万千瓦左右将为包括住宅用途在内的光伏发电。日本太阳能发电协会代表理事、夏普会长片山干雄认为,太阳能电池供货量“有可能达到250万千瓦以上,为上一年的2~3倍”,打起了如意算盘。

  业务收益性低得出人意料

  不过,与市场的热烈气氛相对,关于发电及售电等业务是否是有吸引力的投资项目,冷静的观点还是比较多,令人意外。

  就连投资约250亿日元,在鹿儿岛县建设日本国内最大的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设施的京瓷公司也表示:“目前正在研究业务的盈利能力。预定用15~20年收回投资,并不认为会产生特别高的收益”。

  收购制度设定的投资回报率(IRR)光伏发电(10千瓦以上)为6%,风力(20千瓦以上)为8%。投资回报率是一项表示投资盈利能力的指标。与大多以超过10%为目标的企业业务投资相比,并不是特别高的收益。

  与京瓷合作参与百万瓦级太阳能业务的IHI公司称:“投资效率将低于公司内部标准。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利用此前为用于造船工厂而取得的闲置土地。”NTT的子公司NTT设施公司称,NTT在3年内启动20多处百万瓦级太阳能设施,“主要目的是获得发电站施工及维护运用的专有技术”。各家公司似乎还有意欲借此提高企业形象、没有其他有前途的投资对象等内情。

  期待较大的,是向发电站提供材料和设备的企业。例如光伏发电方面,有安装太阳能电池板的“架台”、将直流电转变为交流电的功率调节器等。

  新日本制铁公司已将耐腐蚀性更高的架台用途高性能钢材的产能提高到了原先的2.5倍。据称明电舍公司也计划到2014年度将电源调节器的销售额提高到2011年的4倍。

  相关服务产业的活动也活跃起来。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的Intelligence公司从4月起,开始开展培育希望在新能源相关领域就业的人才,并派遣到企业的业务。该公司事业开发部新业务开发部经理関根隆行称,特别是“许多太阳能相关企业都感觉销售人员不足”,将致力于向设置太阳能电池板的电气设备公司等派遣销售人员。

  从事电气产品性能检测业务的大型企业德国TUVRheinland公司于4月在大阪市开设了日本国内第三个大型试验设施。社长兼首席执行官(CEO)ManfredBayerlein充满信心地说:“希望在2012年内从约10处发电设施接到发电量及耐久性等的测量服务。今后还将开展与风力、地热有关的性能试验。”

  针对电池性能降低和企业破产的保险登场

  另一方面,作为主角的太阳能电池板企业却充满不安。在以往的日本国内市场,日本产品在技术水准及品牌方面人气较高,国内面板厂商也能够确保一定的收益,但在全量收购制度的推动下,需求扩大,与中国制低价电池板等的竞争必定会激化。目前的业绩也因全球电池板价格下滑的影响而开始恶化。

  许多预定开展百万瓦级太阳能业务的企业明确表示:“虽然考虑以国内企业为中心,但也不排除选择海外企业。”在率先采用定价收购制度的德国,由于被卷入价格竞争,该国最大的电池板生产企业Q-Cells于今年4月宣告破产。

  日本光伏发电协会代表理事片山对此表示不安:“不能因劣质电池板及施工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期待正常的产业发展。”

  日本国内最大的太阳能电池企业夏普将在住宅用途方面,针对销售店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万人,力争借此提高发电品质。京瓷及昭和壳牌石油的子公司SolarFrontier也强化了维护及咨询服务。虽然打算避开与中国企业进行价格竞争,通过强调出色的品质及服务来确保收益,但目前还没有十足的把握。

  周围的目光也是苛刻的。对欧洲收购制度比较熟悉的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也开始在日本销售针对太阳能电池性能下降及企业破产风险的保险。该公司表示:“来自对此抱有不安的发电运营商及金融机构的咨询正日益增多。”

  全量收购制度的目的在于将来使可再生能源能够不依赖补贴等,成为一项自立型产业。收购资金将分摊到企业和消费者等电力需求方的电费中。不过,现实情况是,破产保险销售公司或许会成为“可再生能源狂想曲”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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