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产业三大热点问题探讨
摘要: 如何面对LED发展特殊时期?怎样推进LED标准制修订?LED专利难题如何化解?
如何评判我国LED产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如何看待行业标准、专利以及知识产权?以下是业界专家的探讨结果。
话题一 如何面对LED发展特殊时期
甘子钊:
稳固发展LED产业
LED产业发展速度很快,2011年LED产业的总产值已经达到1100多亿元,但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冷静应对。我们应该正确看待产业现状,既不要悲观失望,也要注意不要盲目扩张,不要出现盲目的恶性价格竞争。市场的冬天可能还要有一段时间才能过去,要充满信心,相信LED的春天就会到来。
第二,产业低谷正好是我们发展的机会。企业要练好内功,要在人才队伍的培养以及技术的掌握上下工夫。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国LED行业面临很严峻的转型任务,中国是全球照明内需最大的国家,我们要好好运用我国LED照明内需的大市场,做好LED产业。
LED行业风险和机会并存。我们的产业如果做好了有很多机会,但做不好也会遇到类似光伏的一些问题。LED是各地政府和产业园区发展的重点,从北向南此起彼伏,风起云涌势头未减,希望各地方政府、投资机构、企业能够理性投资。LED是光源的未来,我们要好好发展LED产业,让我们的LED产业更稳固地发展。
江风益:
LED技术仍处快速发展期
LED是朝阳产业,目前处于婴儿期,技术路线充满着不确定性,产品升级换代很快,不能作为成熟产业来看待,现阶段是重点培育阶段。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三大特点是:产品性能提升快,成本下降快,应用市场逐步增长。但目前有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提出了不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动辄产业规模达到百亿、千亿元。此时,需要投资人、科学家、企业家、政府官员四方理性对待,科学有序发展,这样好事才能办好,将来才可望成为各地主导产业。
[#page#]
目前LED照明核心技术在很多方面面临发展机遇,其中包括MOCVD设备发展机遇、衬底选择机遇、外延结构发展机遇、芯片结构发展机遇、白光构成技术发展机遇、电源技术发展机遇等等。目前国产生产型MOCVD设备的研发进展情况还是不错的,国产设备各项数据不亚于进口设备。
针对目前我国LED行业状况,建议:第一,龙头企业应该在现有的技术路线上进行技术提升;第二,研究人员应尽早开展下一代LED照明技术的研究开发(高效绿、黄、红LED);第三,国家和企业都应该大力支持LED装备国产化;第四,国家应该宏观调控各地LED产业发展规模。
董志江:
2013年将是室内照明起始年
中国LED产业发展兴起于2005~2006年间,疯狂于2009~2010年间。2005~2006年,手机背光和显示屏市场为LED产业提供了扩张机会,产业开始兴起。2009~2010年间,国内LED芯片规划新增项目46个,规划总投资额达到1131亿元,其中LED外延芯片规划投资额超过700亿元,规划2010~2015年新增国内MOCVD机台数超过2000台,产业发展过热,近乎于疯狂。疯狂的诱因何在?一是看好LED TV背光源和通用照明市场,二是政府补贴政策刺激。疯狂的苦果就是,2011年国内MOCVD产能利用率不足30%,2012年有所恢复,也不到60%。
但是,寒冬过后,LED产业的春天并不遥远。LED器件性价比在不断提升,2011年,生产800lm的LED灯需要16颗芯片,2015年需要芯片的数量将降至5颗。2011~2015年间,LED灯具发光效率提高将超过2倍,寿命将增加60%,生产成本将降低近60%。新一轮政策“艳阳天”,也带来LED产业春天的讯息。2012年上半年,新一轮中央和地方产业扶持政策又让LED行业迅速升温,我们期待产业的真正崛起。2013年或将是LED照明产品在室内大规模应用的起始年份。
话题二 怎样推进LED标准制修订
陈燕生:
企业需要深入了解标准
如何看待标准,LED照明有无标准,一直是行业热点话题。我们统计了一下,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LED标准,目前已发布LED国家标准11项、行业标准2项;正在制定中的LED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2项;涉及LED相关的国家标准25项、行业标准1项。可以看出,目前行业并不存在没有标准的问题,这需要企业更加深入地了解标准。
照明产品的标准一般分为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一般等同于IEC相关标准。性能标准是推荐性的,一般是参考IEC相关标准。我国在性能标准上的要求一般比IEC相关标准更加具体。与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相配套的有些需要另外制定检测方法标准,有些则在标准附录中列出。近年来,由于节能减排的要求,有些耗能产品单独制定了能效标准。
[#page#]
国际标准是各国国标的基础。目前国际上与半导体照明关系比较密切的组织包括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CIE(国际照明委员会)等。ISO是一个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是国际标准化领域内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中国是ISO的正式成员,代表中国的组织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在我国,隶属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我国照明电器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四个分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光辐射测量分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
赵建平:
满足设计标准是基本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照明品质是我们实施绿色照明的宗旨。节约能源的前提是要满足人们正常的视觉需求,也就是要满足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不应该一味地强调节能而降低照明的数量(照度)和质量(眩光、照度均匀度、颜色、眩光等)的要求。我国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建立得比较完善,不同的照明场所都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相应的设计标准已有12项,这些标准均是针对人们的视觉工作需求而制订,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尽量和国际标准靠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在我国的照明设计标准中,根据不同照明场所的照明方式特点,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建筑照明包括了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等;城市道路照明包括人行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夜景照明包括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重点照明、动态照明等。
LED作为一种照明装置应用于普通照明时,也必须满足照明设计标准对普通照明的要求。事实上大家往往只是过多地关注了LED节能、寿命长等特点,而忽视了普通照明在照明数量以及照明质量方面的其他综合要求,特别是LED的某些性能与特点,比如:光线集中、峰值光强高,这在普通照明中就会变成弱项,因为光线集中、峰值光强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严重的眩光,伤害人们的视觉。因此,要使LED在普通照明中得到广泛应用,必须满足照明设计标准对照明的对象提出的综合的要求。满足了照明设计标准的综合要求,才能更好推动LED的发展。
赵英:
标准层次没有高低之分
半导体照明标准化是一项跨学科的复杂系统工程,覆盖了材料、芯片、器件(封装)、照明半导体产品和照明系统等开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既不同于一般的电子元器件类产品也不同于传统的照明光源灯具。
我国对“标准”和“标准化”的定义,是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定义。“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实现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page#]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国家技术标准体系根据标准的适应领域和有效范围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按约束力划分有三种标准形式: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
技术标准分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工艺设备标准以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标准的层次没有高低之分,对每一项标准都应根据其适用范围确定其最适宜的标准层次。对于产品详细规范而言,企业标准应该是最全面、最详细、最严格的。
话题三 LED专利难题如何化解
梁秉文:
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不够
中国LED照明产业知识产权的问题到底在哪里?大家在口头上都比较重视,但是实际上重视程度却还远远不够,因为目前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气氛和环境。
在中国,侵权企业的日子还可以过得不错,这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现象。企业研发出一个好的产品,很有可能三到五个月就被别人模仿了,而模仿者节省了大量在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反而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进行生产。创新的代价太高,侵权的成本太低,搞创新的企业付出了太大的代价,而抄袭的企业反而大量获利。而致力于创新的企业得不到经济效益,也就没有能力再继续创新,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专利就像悬在我们头上一把剑。有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很多国外大企业的重要专利几年后即将到期,不会再有什么威胁。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快要到期的专利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国际巨头不可能让专利白白流失,后续还不断会有专利在等着我们。并不是说一个荧光粉的专利到期了就万事大吉,荧光粉相关的专利还有几十项,而且后续还有大量更新的专利可能出台。
在2010~2011年,我国有大量新的LED公司涌现,而他们都面临着巨大的知识产权风险。近期看来,我认为需要关注的是蓝光加荧光粉、图形衬底、集成芯片封装以及侧入式导光板和灯具等方面的专利,这些都存在着很大的侵权风险。长期看来,高压和垂直芯片,包括氮化镓在硅上生长,这方面的专利也应该引起广大厂商的注意。
叶枝灿:
从优势技术着手构建专利战略
在外延芯片领域,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虽然国外专利权人持有的专利占比高达70%以上,但是国内企业也已经从被授权转为拥有自主专利;在封装领域,授权和发明专利国外和国内各有一半;在应用领域,国外巨头依然有大量的核心专利布局。
[#page#]
从宏观上来看,国内的专利好像很弱,面临很大的危险,但是实际上我们并非一无是处。根据近一年来对专利的观察,我们发现其实国内有一些专利很重要,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以科锐诉讼旭宁光电的专利一案为例,最终旭宁光电妥协并与科锐达成了和解,付出了一定的费用。而实际上,国内在更早的时候已经有一篇类似的专利,虽然不是完全相同,但是从使用基本方法和达到的基本目的来看,专业等同性基本相似。虽然国内这篇专利从专利保护的范围来说,可能会稍微弱一点,只是保护了一个最优的方案,但是这个最优方案,却能破坏科锐专利的创造性和系统性,因此非常有价值。
那么国内LED企业应该采取怎样的专利策略?其实日本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日本企业在做专利布局的时候,先围绕原创技术申请核心专利,明晰好权利要求,确保保护好自己的原创思想,然后在后期形成产品的时候再围绕产品做专利保护。在产品推向市场以后,进行广泛应用的时候,再对产品有竞争性的技术做更多布局,形成专利壁垒,以达到其商业目的。虽然目前国内LED产业套用此法的条件尚不完全成熟,但是我们也可以从某些有优势的技术点着手,借鉴日本企业的思路。
王宁玲:
面对诉讼沉着应战谈判解决
“337”调查没有陪审团,主要由行政法官来决定,速度相对来说比较快。一般来说,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打一个诉讼,大概需要三到四年的时间,而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基本上在12到15个月能够拿到一个决定。因此对于原告来说,ITC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原告在递交诉讼状之前,会跟ITC内部的律师进行沟通,以确定诉讼状能否被接纳。对于被告来说,因为时间紧,所以准备时间相对比较少。一旦中国公司被诉,需要做的就是沉着应战,然后再跟对方谈判。
在ITC拿不到金钱赔偿,只能拿到禁止令,包括有限排除禁止令和普遍排除禁止令。普遍排除禁止令对整个行业有很大的打击,它不仅涉及被告企业生产的产品,凡是被这个专利所覆盖的其他同行的产品也会在海关被扣。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有原告要求得到普遍排除禁止令的时候,最好能由国家的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出面,帮助整个行业进行应对。
除了有限排除禁止令和普遍排除禁止令之外,ITC还有禁止产品在美国销售的权利。一些中国企业如果在收到这些禁止令之后,没有立即停止产品销售,就会面临ITC的高额罚款。建议中国企业在遇到不利判定的时候,通过律师和海关积极交涉,争取将新一代产品判定为不侵权。
因此,公司应非常重视产品的创新和研发。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