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划至2020年陆上风电装机816.2万千瓦
摘要: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编制完成了《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2012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于今日正式下发。本次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全省九个地市的陆上风电场,规划场址196个,总装机规模约816.2万千瓦,规划期为2012~2020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编制完成了《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2012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于今日正式下发。本次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全省九个地市的陆上风电场,规划场址196个,总装机规模约816.2万千瓦,规划期为2012~2020年。预计,至2015年福建省陆上风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年供电量为50亿千瓦时以上。目前,建成和在建的风电装机达136万千瓦,需新增装机74万千瓦以上。
福建省已建及在建风电场地理位置图
2009年,省发改委组织编制完成了《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近两年,随着福建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有重大调整,许多规划内风电场的建设条件已发生变化,原来不具备开发价值的风能资源现在已具有开发价值,各地在风电开发过程中,又新发现一批具备建设条件的风电场场址。于是,省发改委组织重新对规划进行修编。
据悉,至2011年12月底,福建省已投产风电装机总容量达817.7MW,主要分布在福州(324MW)、莆田(264.6MW)、漳州(187.1MW)和宁德(42MW);已核准在建的风电装机规模544.8MW,合计建成和在建风电场建设规模达到1362.5MW。
规划陆上风电场地区分布(单位:万千瓦)
布局:
规划项目196个 福州莆田泉州最多
《规划》指出,福建沿海风能资源空间分布特点是:中部沿海最丰富,南部沿海次之,北部沿海再次,具有由沿海向内陆迅速递减的特点。根据有关标准,中部沿海(包括福州中南部沿海详查区、莆田沿海详查区和泉州沿海详查区)为4级(好)-7级(很好),其中,福州中南部沿海详查区是福建省风资源最好的地区,平潭岛和福清龙高半岛风能资源等级都达到了最高的7级;南部沿海(包括厦门漳浦沿海详查区和东山诏安沿海详查区)和北部沿海(闽江口以北沿海详查区)为2级-5级(很好),但南部可开发面积大于北部。
《规划》中建议,根据福建省风能资源详查成果,福建省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为福州中南部沿海、莆田沿海和泉州沿海,这三个详查区是风能开发的首选地区,该区域受台湾地形屏障保护,热带气旋灾害风险相对较小,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
根据《规划》,本次规划的陆上风电场项目共计196个,总规划装机容量816.21万千瓦。(规划风电场的地区分布图见附表)。
福州、莆田和泉州地处台湾海峡中部,沿海风能资源最丰富,规划的风电场址最多。其中,福州规划项目62个,规划装机容量261.1万千瓦,分布在福清、长乐、连江、罗源、闽侯、闽清等县市;经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衔接后,平潭县不再规划新的陆上风电项目,平潭猫头墘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4.8万千瓦,是2011年已上报计划核准而未能核准的项目,本次规划予以保留。因此,包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后,福州规划项目是63个,规划装机容量265.9万千瓦。
莆田规划项目37个,规划装机容量159.48万千瓦,主要分布在秀屿区、涵江区、城厢区、荔城区和仙游县。泉州规划项目31个,规划装机容量130.48万千瓦,分布在泉港区、惠安、石狮、晋江、南安、永春、安溪、德化等县市。
厦门境内规划有1个场址厦门内厝,规划装机容量4.8万千瓦。漳州地区海岸线长,东山县已开发建设了8.55万千瓦的陆上风电场,根据东山县的发展规划,不再考虑新增陆上风电项目;本次新增规划场址主要分布在龙海、云霄、诏安、漳浦、平和等县市,共规划项目18个,规划装机容量74.95万千瓦。
宁德地区风能资源条件相对欠佳,规划项目31个,规划装机容量115.2万千瓦,分布在蕉城区、福鼎、霞浦、古田、柘荣、周宁、寿宁、屏南等县市。内陆三地市风能资源条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规划的风电场址较少,龙岩地区规划项目6个,规划装机容量26.2万千瓦;三明地区规划项目3个,规划装机容量11.8万千瓦;南平地区规划项目6个,规划装机容量27.4万千瓦。
效益:
到2015年 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63.5万吨
《规划》指出,加快建设福建省风电是实现国家产业发展目标的需要。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年8月印发)中明确,到2020年福建建成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大省。因地制宜适度加快福建省风电建设是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的。同时,加快建设福建省风电是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需要。风电因其可再生、无污染、资源分布广泛等特点,是新能源中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一个领域。此外,福建电力需求也呈现较快增长的态势,2011年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516亿kWh;2012~2020年间用电量预测增长约926~1644亿kWh,用电负荷增长约18055~29365MW,大约需要新增电源出力(含备用)20950~34000MW,风电作为常规能源的重要补充,加快发展风电是必要的。
《规划》预计,到2015年,福建陆上风电场装机容量达200万千瓦以上,年供电量为50亿千瓦时以上。按闽政【2011】36号文《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2010年福建省火电供电煤耗327g标准煤/kWh测算,到2015年每年相当于节约163.5万吨标准煤。同时,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63.5万吨、二氧化硫1752吨、氮氧化物1752吨、灰渣60.5万吨。
在改善能源结构和节约能源资源起到重大作用的同时,发展风电还能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政策,对于加快转变地方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福建省执行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kWh,风电场开发商均能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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