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胜:索尼瑕疵DC是企业漠视标准的后果
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主任、高级经济师韩华胜先生做客赛迪网,就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
针对去年索尼多款数码相机不合格,使数万用户利益受损的事件,韩华胜主任当场表示,消费者有权向索尼公司提出双倍赔偿。
韩华胜说,去年索尼有两个事,一个是它提供的CCD造成近百款数码影像产品问题,使多个数码影像产品召回。第二个就是索尼在江苏无锡生产的数码相机不合格的问题。
他说,在无锡生产的这几款数码相机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是属于索尼公司没有把标准给无锡这个厂,这还谈什么质量?最后浙江省工商部门对市场相机进行抽查的时候,无锡这个厂是自己写的一个标准。
我听了这个消息,第一觉得非常惊讶,作为一个索尼这样的国际品牌,在中国没有标准也敢大量生产?第二个就是索尼对待问题的态度非常不好,江苏省工商部门找他们谈这个问题时候,他们说没有时间。最后国家工商局,包括各地当地的工商部门召见他们,他们才勉强提出了一些整改措施。
就是因为索尼的自高自大,才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个网友谈的事情,我到现在也还认为无锡厂生产这样的一个照相机,居然能够没有标准!我感到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对质量的懈怠,还反应出来其他的许多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韩华胜主任
韩华胜主任表示,按照《质量法》或者法规的明确规定,生产必须要有标准。当然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起码也有企业标准,也就是生产的依据。什么样算好,什么样算合格,什么样算不合格,这是最基本的东西。产品没有标准怎么能够销售到市场上呢?肯定是要给消费者进行赔偿的。当然这个赔偿是怎么赔偿?咱们平常一般说赔偿,就说不仅仅是买的东西要回来,还要加倍。这种情况我们国家以后《物权法》出来以后,赔偿方面将更有标原则。
相关事件链接
1:索尼CCD事件(专题)
2005年10月索尼、佳能、尼康和富士之后,理光、柯尼卡美能达以及奥林巴斯分别在其中国网站上,贴出“部分数码产品因CCD出现成像问题而免费维修”的告示。根据上述企业的公告,问题数码相机型号已超过70款,其中索尼31款,佳能18款,柯尼卡美能达10款,富士4款,尼康3款,奥林巴斯和理光等近百款数码影像产品召回维修。
一日系企业人士声称,产品故障“问题根源在于索尼供应的CCD上。”
这次索尼CCD问题集中在索尼向全球市场供应的从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期间生产的成像元器件(CCD),其设计有问题。这批问题CCD导致数码产品的取景器和液晶显示屏,出现无法显像、无法拍摄和画面紊乱等故障。
2:索尼6款数码相机不合格事件(链接)
2005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主要商场销售的6大品牌34台数码照相机进行专项抽检时发现,34台相机中有13台不合格,其中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以及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6个型号30个批次数码相机(DSC-H1、DSC-L1、DSC-P200、DSC-W7、DSC-W5、DSC-S90)在成像均匀度、自动曝光、白平衡等多个项目上存在问题。
检验中心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4个型号数码相机居然使用同一企业标准,而且企业标准只有薄薄的三页纸,其中重要的性能要求一栏仅有寥寥数字,并且整个索尼无锡公司生产的几十款数码相机用的就是该“三页纸的企业标准”。而另外2款数码相机,则根本没达到上海索广自己出厂的质量要求。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索尼三番五次狡辩推卸责任,一方面质疑质疑国家权威检测标准,一方面想通过金钱诱赂国内媒体。在各方面巨大压力下,索尼承认生产的数码相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是拒绝召回故障产品,赔偿消费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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