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再发“337调查” 中兴华为入法眼
摘要: 1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对华为、中兴、三星和诺基亚公司的3G和4G无线设备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涉案产品主要是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移动电话、移动电脑卡、移动优盘、个人电脑和其他具有移动功能的网络设备。
1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对华为、中兴、三星和诺基亚公司的3G和4G无线设备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涉案产品主要是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移动电话、移动电脑卡、移动优盘、个人电脑和其他具有移动功能的网络设备。
美国4家移动设备公司今年1月2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美国智库凯托学会贸易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丹尼尔·伊肯森曾对新华社记者说,他认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是多余的,因为如果确实存在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持有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他还说,“337调查”违背了世贸组织规则,属于一种应该摒弃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美国是自由贸易的倡导者和全球化的受益者,却频繁出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这种行为自觉可笑。据统计,今年1月份,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发起1项反倾销调查和4项“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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