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准予锐普电子重整事件紧急处分声请
2005-09-29 17:43:02
来源:大比特资讯
9月20日,台湾地方法院裁定准予锐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件紧急处分的声请,裁定内容如下:自本裁定黏贴法院牌示处之日起玖拾日内,
(一)锐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财产不得移转、变更、设定负担或为其它处分行为。
(二)锐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所负债务不得履行;其债权人对于锐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债权不得行使。
但为维持营运所必要之履约行为及支付继续营业所必要之经常性费用,并依规定给付员工之退休金、资遣费者,不在此限。
自本裁定送达锐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9月27日)起玖拾日内,以锐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债务人之破产、破产法上之和解或强制执行程序,应予停止。
另息,该公司自结05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负债总额为新台币1,625,438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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