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两年诉讼大败索尼 中国制造尊严雄起
2005-12-01 09:22:1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倚重于知识产权大棒,美、日等发达国家正逐渐建起一种新的竞争模式;与此同时,“十一五”规划中,知识产权也已经被提升到我国国家战略的高度,这是中国首次在如此宏观的规划中发出这种强烈的信号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将三洋电机逼入妥协境地后,又给了日本索尼一记耳光。
《第一财经日报》从比亚迪获悉,历时两年半之久的“比亚迪与索尼专利侵权战”已经于日前了结。
针对索尼的第二次上诉,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作出判决,维持日本特许厅之前作出的“索尼第2646657号专利无效”裁定。
早在9个月前,比亚迪刚刚结束它与日本三洋电机公司之间长达三年的专利诉讼纠纷,双方选择了妥协与和解。
比亚迪是我国最大的电池生产企业,并超越索尼,成为仅次于三洋的全球第二大二次电池生产商。
不计风险
从最初应战到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作出判决,已过去了近两年半时光。
2003年7月,索尼向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东京地方法院)递交起诉状,指控比亚迪侵犯其两项日本锂离子充电电池专利:特许第2646657号、特许第 2701347 号。8 月26 日,该裁判所向比亚迪发出起诉状。
10月,比亚迪递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38份,否认侵犯了索尼专利权。2004年3月,比亚迪向日本特许厅提起索尼两项专利适用范围过大,应宣告无效。
比亚迪的举动曾被视为不计风险的挣扎。因为索尼专利从诞生到真正被授权,其间整整经过9年,投入了相当成本,它绝不肯轻易放弃。而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案至少需两到三年才有阶段性结果。这意味着,如果败诉,比亚迪将为此付出巨额资金及人力成本代价,而其电池产品能否经得住市场诚信检验还不得而知。
事实上,早在比亚迪应战前,三家日本本土企业曾与索尼就此无奈妥协。1998年2月,汤浅、新神户电机、日立Maxcell试图追诉该专利无效,最终未达目的,而索尼只是象征性地于两年后修改了部分条限。
比亚迪却没有退缩。
“针对657专利的无效追诉,起初,光是证据文件我们便提交了38份,另外还有3份重要材料。”比亚迪销售总经理夏治冰表示。“但索尼的证据仅3份,且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
两年交锋,连新闻媒体都几乎失去了激情,比亚迪期待的消息却悄然来临。2005年1月,日本特许厅宣告,索尼第 2646657 号专利无效。
接下来,如比亚迪所料,索尼果然也未善罢甘休。3月2日,索尼向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日本特许厅裁定,维持第2646657号专利有效。
11月,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作出判决,驳回索尼上诉,维持日本特许厅裁定。
索尼当然还可上诉日本最高法院,但从以往来看,日本最高法院受理可能性微乎其微,这意味着索尼2646657号专利无效已是最终结论。
“截至目前,我们提交的辩论文件和证据材料已经超过200份,有这么高!”夏治冰比画着。
知识产权纠纷扎堆
无独有偶,与比亚迪同样遭遇的两家中国本土企业珠海炬力与南方汇通也相继赢得了“中国创造”的尊严。
MP3芯片设计企业珠海炬力日前宣布,原告美国SigmaTel已申请停止、撤销其第6、137、279号专利的侵权调查。同时,美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法院也拒绝Sigmatel提出的延后开庭时间、加长调查时间的申请。
本月23日,中国微硬盘厂商南方汇通与日立环球存储长达一年的知识产权诉讼也达成和解。知情者透露,日立环球存储自身发展困境及中国市场巨大需求潜力,是其最终选择和解的主要原因。
而比亚迪一位市场人士表示,三洋最终选择妥协,与日立有类似背景,“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比亚迪自身技术实力过硬,他们压也压不住”。
“就是要让日本企业知道,中国本土企业天生并不是注定做最低端的业务,比亚迪赢的是‘中国创造’的尊严。”夏治冰补充说。
政策信号
“面对指控,任何的恐惧都没有必要,中国企业需要更多的自信。即便最后未能得到理想结果,这也是成长的代价。”知识产权专家、于国富律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于国富认为,日趋加剧的“空心化、泡沫化”经济特征正促使美、日发达国家越来越倚重于知识产权大棒,它们正以此建立一种新的竞争模式。
而一位分析人士则表示,知识产权已被美国提升为中美经济、政治博弈手段,它正借此在其他领域获取更多商业利益。
“‘十一五’规划中,知识产权也已经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这是中国首次在如此宏观的规划中发出这种强烈的信号。”于国富说。
不过,总体来看,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政策,更倾向于保护而非创新。由于中国部分企业正忙于应付美、日等国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因此,这种政策呈现出一种防御的态势,在很大程度上已落入美国知识产权战略的节奏与步调,显示出中国在知识自主创新上的乏力与无奈。
中央政府部门中,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部门除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公安部、商务部外,还有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SOIPP)。它的职责是负责各专业部门的工作协调。SOIPP的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小组成员包括12个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副部长张志刚在列。
但是,纯粹的制度与法律,并不能直接促使企业拥有创新的动力,除了产权意识,中国急需从基础领域实现自主创新。
“比亚迪目前已在国内外申请700多项专利技术,我们正是要以创新来突破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的封锁。”夏治冰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将三洋电机逼入妥协境地后,又给了日本索尼一记耳光。
《第一财经日报》从比亚迪获悉,历时两年半之久的“比亚迪与索尼专利侵权战”已经于日前了结。
针对索尼的第二次上诉,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作出判决,维持日本特许厅之前作出的“索尼第2646657号专利无效”裁定。
早在9个月前,比亚迪刚刚结束它与日本三洋电机公司之间长达三年的专利诉讼纠纷,双方选择了妥协与和解。
比亚迪是我国最大的电池生产企业,并超越索尼,成为仅次于三洋的全球第二大二次电池生产商。
不计风险
从最初应战到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作出判决,已过去了近两年半时光。
2003年7月,索尼向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东京地方法院)递交起诉状,指控比亚迪侵犯其两项日本锂离子充电电池专利:特许第2646657号、特许第 2701347 号。8 月26 日,该裁判所向比亚迪发出起诉状。
10月,比亚迪递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38份,否认侵犯了索尼专利权。2004年3月,比亚迪向日本特许厅提起索尼两项专利适用范围过大,应宣告无效。
比亚迪的举动曾被视为不计风险的挣扎。因为索尼专利从诞生到真正被授权,其间整整经过9年,投入了相当成本,它绝不肯轻易放弃。而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案至少需两到三年才有阶段性结果。这意味着,如果败诉,比亚迪将为此付出巨额资金及人力成本代价,而其电池产品能否经得住市场诚信检验还不得而知。
事实上,早在比亚迪应战前,三家日本本土企业曾与索尼就此无奈妥协。1998年2月,汤浅、新神户电机、日立Maxcell试图追诉该专利无效,最终未达目的,而索尼只是象征性地于两年后修改了部分条限。
比亚迪却没有退缩。
“针对657专利的无效追诉,起初,光是证据文件我们便提交了38份,另外还有3份重要材料。”比亚迪销售总经理夏治冰表示。“但索尼的证据仅3份,且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
两年交锋,连新闻媒体都几乎失去了激情,比亚迪期待的消息却悄然来临。2005年1月,日本特许厅宣告,索尼第 2646657 号专利无效。
接下来,如比亚迪所料,索尼果然也未善罢甘休。3月2日,索尼向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日本特许厅裁定,维持第2646657号专利有效。
11月,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作出判决,驳回索尼上诉,维持日本特许厅裁定。
索尼当然还可上诉日本最高法院,但从以往来看,日本最高法院受理可能性微乎其微,这意味着索尼2646657号专利无效已是最终结论。
“截至目前,我们提交的辩论文件和证据材料已经超过200份,有这么高!”夏治冰比画着。
知识产权纠纷扎堆
无独有偶,与比亚迪同样遭遇的两家中国本土企业珠海炬力与南方汇通也相继赢得了“中国创造”的尊严。
MP3芯片设计企业珠海炬力日前宣布,原告美国SigmaTel已申请停止、撤销其第6、137、279号专利的侵权调查。同时,美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法院也拒绝Sigmatel提出的延后开庭时间、加长调查时间的申请。
本月23日,中国微硬盘厂商南方汇通与日立环球存储长达一年的知识产权诉讼也达成和解。知情者透露,日立环球存储自身发展困境及中国市场巨大需求潜力,是其最终选择和解的主要原因。
而比亚迪一位市场人士表示,三洋最终选择妥协,与日立有类似背景,“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比亚迪自身技术实力过硬,他们压也压不住”。
“就是要让日本企业知道,中国本土企业天生并不是注定做最低端的业务,比亚迪赢的是‘中国创造’的尊严。”夏治冰补充说。
政策信号
“面对指控,任何的恐惧都没有必要,中国企业需要更多的自信。即便最后未能得到理想结果,这也是成长的代价。”知识产权专家、于国富律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于国富认为,日趋加剧的“空心化、泡沫化”经济特征正促使美、日发达国家越来越倚重于知识产权大棒,它们正以此建立一种新的竞争模式。
而一位分析人士则表示,知识产权已被美国提升为中美经济、政治博弈手段,它正借此在其他领域获取更多商业利益。
“‘十一五’规划中,知识产权也已经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这是中国首次在如此宏观的规划中发出这种强烈的信号。”于国富说。
不过,总体来看,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政策,更倾向于保护而非创新。由于中国部分企业正忙于应付美、日等国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因此,这种政策呈现出一种防御的态势,在很大程度上已落入美国知识产权战略的节奏与步调,显示出中国在知识自主创新上的乏力与无奈。
中央政府部门中,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部门除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公安部、商务部外,还有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SOIPP)。它的职责是负责各专业部门的工作协调。SOIPP的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小组成员包括12个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副部长张志刚在列。
但是,纯粹的制度与法律,并不能直接促使企业拥有创新的动力,除了产权意识,中国急需从基础领域实现自主创新。
“比亚迪目前已在国内外申请700多项专利技术,我们正是要以创新来突破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的封锁。”夏治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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