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拨75亿元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介绍说,2009年中央财政通过追加预算安排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70亿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5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2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地方承担20%部分,共5亿元。
曾晓安表示,为保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兑付及时便捷,依照相关实施办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补贴将在购买新家电时当场兑付,汽车“以旧换新”车主申报15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到补贴资金。
目前,中国9个试点省市已经基本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家电的销售和回收企业。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表示,这些中标企业都是销售规模比较大,企业信誉比较好,企业网点分布广,能够方便消费者。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介绍说,为了保证汽车拆解、回收质量,将对具备拆解条件的企业,发放回收证明。
据介绍,目前中国可以从事汽车拆解的企业有400多家,回收网点1700多家,而美国从事汽车回收的企业有1万多家。“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发展到那么多,但随着工作需要,会逐步发展和扩大。”常晓村说。
此次回收的旧家电将不对年限、品牌和型号进行界定,一律进行报废、拆解。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介绍说:“废旧电器拆解企业是由以旧换新试点省市人民政府从现有的拆解处理企业当中确定的。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选择1至2家,试点城市选1家”。
为确保“以旧换新”的汽车、家电产品质量,严防“报而不废”现象出现,各级商务、财政、环保、工商、质检部门将协同作战,加强监管。
“如果发现指定的拆解企业在试点期间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所在地的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将取消其拆解处理企业资格。”李新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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