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照明产品市场状况及我出口遇到的障碍
德国照明产品主要分为电子光源和照明设备两大类。市场发展趋势是节能、灯光更亮、光照更合理、寿命更长。德电子光源产品市场主要由四大国际知名公司占据,而在技术含量较高的照明设备市场,德中小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我向德出口以技术含量低的居室照明产品为主。受欧盟反倾销措施、绿色环保指令和严格技术标准限制,我对德及欧盟出口照明产品困难加大。
一、德国照明产品市场状况
照明产品主要包括电子光源和照明设备。电子光源主要产品有荧光灯、感应灯、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低压钠灯、高压汞灯、卤素冷光反光灯、带电子镇流器灯、节能灯和新型发光二极管。依技术特性及功率大小不同,同一用途的灯具呈现技术多样、款式各异的特点,有些甚至可以互换。
照明设备是将光加以操纵和分配的硬件,如固定装置、保护及操作部件等,其品种大致可分为三类:居室照明(射灯、壁灯、顶灯、台灯、落地灯、轨道灯、地灯)、工业照明和公共场所照明(室内和室外灯)设备。
德国电子电气总会下设有照明专业协会,其会员企业的产品占德照明市场的主要份额。2000年,德照明设备制造商营业额曾达到38亿欧元,2004年为33亿欧元。销售额下滑的原因主要在于德经济不景气和购买力下降,其中照明设备下滑幅度较大,电光源幅度较小。照明设备因其属于耐用消费品,主要受建筑超市销售不旺影响,而电光源80%为低值易耗产品,因此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较小。电光源创新率为30%至40%,创新电光源主要随新照明设备一起销售。
(一)全球四大电子光源制造商占德照明市场的90%
德电光源每年销售量约3亿只,普通电光源价格低廉。创新产品如卤素灯和荧光灯(节能灯)替换白炽灯泡的进程比预期的要慢。2005年,卤素灯销量为5000万只,节能灯为2500万只。虽然从远东进口的新型灯泡价格低廉,但仍远高于白炽灯泡。进入市场的新品牌日益增多,使价格压力增大。德电光源市场与国际电光源市场一样主要由荷兰的飞利浦、德国的欧司朗、美国通用电气及西凡尼亚国际照明公司(原为美国第二大照明公司,后被欧司朗收购)等四大公司占领。这四大供货商占全球照明产品市场的三分之二,在德市场的占有率高达90%。
(二)德照明设备工业以中小企业为主
德照明设备生产行业共有250家企业,员工2万余人。近年来通过合作和联合,德照明设备制造企业发展良好,没有像其他制造业那样出现生产转移或影响较大的破产事件。除了飞利浦和奥地利Zumtobel在德分公司较大外,其余均为中小企业,平均员工人数为80人。德有众多的具有专业特色的小型公司,他们与国际知名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进行合作,共同参与国际性的投标,10至20人的小型公司正好可在装饰照明设备领域开发缝隙产品。很多公司销售额的绝大部分来自于出口。较著名的公司有Erco-Hoffmeister照明设备、Bega以及Staff公司,其使用的技术多为尖端,尤其擅长应用各种技术组合,如将电子技术、控制总成、光系统、高保护性和复杂的放电技术融为一体。低端产品在德已几乎全部停止生产。
(三)德出口高端照明产品,进口低端居室照明产品
德照明产品出口与进口相当,进出口额平均各为12亿欧元。如果按建造方式划分,三大领域进出口额则有很大的差异。居室照明产品进口额达4亿欧元,比出口额多一半;目前德市场出售的低端居室照明产品近60%为进口,主要来自中国。大的批发商也主要从亚洲市场采购居室照明产品。
德主要出口高端照明产品,如工业、道路和公共场所照明设备,出口额明显高于进口额。2004年,德工业、道路和公共场所照明设备出口增长超过50%。高端照明产品的主要客户是公共机构,由于近年来财政支出减少,市场销售额明显下降。贸易市场通常经营一般产品,因此价格压力较大;招标市场所需要的是智能系统照明解决方案,价格压力较小,主要拼科技含量及创新方案。招标市场40%的新照明设备订单中装备有现代的电子镇流器。
(四)照明产品向节能和环保方向发展
从技术角度看,照明设备日益小型化,效能逐步改善。欧盟出台电子镇流器法使电子镇流器日益取代磁性镇流器。陶瓷技术引入10多年来,陶瓷灯日益取代传统的石英灯。可调光电子镇流器和灯光管理系统功效卓著。不同的活动可采用不同的灯光、感应灯自动开关照明设备的控制由数码灯光控制器来操作。飞利浦通过开发新一代照明技术实现灯的节能和环保。据计算,如果全欧洲的私人、公共场所和工业照明均采用最新节能技术的灯,每年可节约43亿欧元,减少280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现在欧洲的街道和高速公路还在采用上世纪60年代的汞灯,这3500万只老化的灯所消耗的能量是节能灯的两倍多。统计表明,如果将汞灯及镇流器换成现代电子光源和电子镇流器,所节约能源超过65%,每年可节约7亿欧元。但目前每年仅有3%的汞灯被换成现代节能灯,照此速度,更换全部汞灯需要30年的时间。
二、欧盟对我照明产品实行的限制措施
欧盟对我照明产品实施反倾销、绿色环保和严格标准,使我产品对德及欧出口受到较大影响。
(一)节能灯被反倾销
中国节能灯占全球80%的市场份额。2005年我节能灯出口额约为80亿美元,但由于欧盟对我节能灯采取反倾销措施,我对欧盟出口仅为1.3亿美元。
欧盟从2001年7月19日就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节能灯产品征收最高达66.1%的反倾销税,历时5年。2006年7月19日,欧委会发出公告称,鉴于个别非欧盟成员国在倾销行为上有增无减,如中国某些生产商通过第三国(如巴基斯坦、菲律宾和越南等地)间接将灯具出口至欧洲,故决定就有关反倾销案提出期满审查,并展开为期5个月的独立调查。在调查期间,原有的反倾销税将继续执行。欧委会将采用抽样调查方式,并仍将选择墨西哥作为替代国,计划于15个月内结案。
(二)欧盟绿色指令
继欧盟颁布实施“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后,欧盟要求各成员国最迟在2007年8月11日前将“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EUP欧盟绿色指令)转化为本国法规,以确保有效运作。EUP指令首次将“生命周期”理念引入产品设计环节中,旨在从源头入手,在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回收、后期处理这一周期内,对用能产品提出环保要求,全方位监控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指令的实施将促使生产商采用先进的环境化设计技术来生产用能产品,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某些有害物的使用量最小化,并使排放到环境中的排放物最少,从而达到减少环境破坏以及保护资源的目的。该指令的实施将使我企业出口难度加大。出于成本考虑,中国绝大部分照明产品生产企业都没有条件购买相关的检测设备,无法直接控制每一批出口灯具均能符合指令的要求。
(三)欧盟对中国产圣诞灯实行严格标准
早在2002年,欧盟就开始在圣诞灯串产品的测试中执行IEC/EN60598-2-20标准。2004年,欧盟曾修订该标准,就有关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提出新的要求。新标准对圣诞灯串的防漏电、防高温、防撞击等安全指标作出了如下规定:将部分新品种列入圣诞灯串类别,并要求其出口前必须通过相关检测认证;带有起绝缘作用的热缩套管的灯串不能再生产;必须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增加诸如“不能在彩盒中插电”等多条警示语;灯串导线应做抗拉测试,某些指定灯串需接受冲击测试等。2006年2月起,该标准正式强制执行,只有符合该标准的圣诞灯串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否则将被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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