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家电下乡”增加新成员——电动自行车
农村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最高可获260元补贴。昨天从烟台市商务局获悉,轻便、省力的电动自行车正式成为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至此,烟台市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增至10大类,包括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和新增的电动自行车。
众品牌热盼下乡资格
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烟台已接到并转发了财政部、商务部等下发的《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山东将电动自行车新增为“家电下乡”产品。根据规定,购买下乡电动自行车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2000元(含)至3800元之间的给予260元定额补贴。同其他产品一样,享受补贴的电动自行车每个家庭可最多购买两辆,补贴时间截至2011年11月30日。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户口所在地也可享受该优惠。、至此,家电下乡的产品种类已增至10大类,全年预计销售15万台的目标有望继续扩大。
对家电下乡品种扩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格外关注。在青年路多家销售点了解到,目前各商家尚未推出家电下乡产品,但多数销售商表示,已经得知了这一消息,非常期待家电下乡产品的上市。一家专卖店的店主陈女士表示,厂家正在积极竞标,预计7月初可敲定该品牌是否入选。
销售网点可申领补贴
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市试行、正式运营两年期间,围绕放心消费、便捷消费的举措连续出台。芝罘区、福山区和莱山区分别出台规定,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消费者在购买“下乡”家电时,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直接申报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当场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并按原销售价格开具发票。此举,使消费者在购买现场就能拿到财政补贴,简化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程序,提高了补贴资金兑付效率。上述便捷消费政策,同样适用于新增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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