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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T-27 变压器和电感器(音频、电源和大功率脉冲)总规范(四)

2003-04-02 17:41:46 来源:《国际电子变压器》2001.06
美国军用标准体系中的第一项变压器标准——
MIL-T-27 变压器和电感器(音频、电源和大功率脉冲)总规范(四)

供其建议供应的这些变压器或电感器的首件检验样品,以供政府检验和合同批准之用。首件样品不作为该订货的一部分。首件批准只对根据它授予首件批准的这一项合同有效,除非政府同意将首件批准扩大到其它合同。
4.7质量一致性检验
4.7.1产品交货检验
产品交货检验应由A组和B组检验组成。
4.7.1.1 检验批
一个检验批应包括相同等别、级别、类别和电气性能,按基本相同的条件制造,具有相似结构和材料,可以组合构成一批的完全装配好的变压器或电感器。(相似的结构和材料是指存在不影响试验结果差别)。抽取样品应使其满足附录中30.2.1的要求。
4.7.1.2 A组检验
A组检验应由表VIII规定的各项检查和试验,按所示顺序组成。

4.7.1.2.1 抽样方案
在进行I分组规定的100%检验时,若出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5%,则该批应予以拒收且不应按本规范供货。对于II分组,样本应从符合表VIII-A的每个检验批中随机抽取。若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品,则该批应针对不合格的性能再次筛选且剔除不合格品。

筛选且剔除不合格品后,应随机地从符合表VIII-A的检验批中抽取新样本。若在第二个样本中,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与引起初次拒收相同性能的不合格品,则该批应拒收且不应按本规范供货。

若再次提交时,出现更多的不合格性能,这些性能与引起初次拒收的不同,则应与初始拒收时同样处理且按上述情况再次筛选。
4.7.1.3 B组检验
B组检验由表IX规定的各项试验、按所示顺序组成。进行B组
试验的样品应是已经受并通过A组检验的样品,若另从批中抽取
样品更符合实际时,可以另行抽取样品进行B组检验。

1)当适用时(见3.1)。可以用实际使用的电路代替本规范规定的试验电路进行电气性能测试。
2)若以前的合格证明是有效的,且A组和B组其他电气参数在规定的极取范围内,则额定负载试验不必进行。
4.7.1.3.1 抽样方案
样本应从符合表VIII-A的每个检验批中随机抽取。若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不合格品。则该批应予以拒收且剔除不合格品。筛选且剔除不合格品后,应从符合表VIII-A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新样本。若第二个样本中,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不合格品,则该批应予以拒收且不应按本规范供货。
4.7.1.3.2 样品的处理
若批被接受,且样品的电气性能仍保持在规定的允差范围内,样品的引出端清洁平整,则已经通过所有B组检验的样品可以按合同或订货单交货。
4.7.2 包装检验
防护包装和内部包装标志的抽样和检验应符合MIL-P-116
规定的A组和B组质量一致性检验的要求。运输和贮存的装箱及标志的抽样和检验应符合有关容器规范的质量保证规定和MIL-STD-129的标志要求。
4.8 检查和试验方法
4.8.1 外观和机械检查
4.8.1.1 外部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进行检查,以证明其材料、外部设计和结构、几何尺寸、重量、标志以及加工质量是否符合有关的要求(见3.1、3.4至3.4.4.3、3.5至3.5.2.4、3.5.3、3.5.7、3.5.8以及3.30)。
4.8.1.1.1 试验后
变压器和电感应先进行检查,以证明其保护涂层、填充材料、标志以及罩壳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见3.25)。
4.8.1.2 内部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拆开进行检查,以证明其材料,内部引线,内部安装,浸渍,灌封以及加工质量是否符合有关的要求(见3.1、3.4至3.4.4.2、3.5.4、3.5.5、3.5.7以及3.30)。
4.8.2 可焊性(见3.6)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根据适用的情况,按4.8.2.1或4.8.2.2的规定进行试验。4.8.2.1的方法是优先推荐的,只要可行,则应作出
规定,否则应采用4.8.2.2的方法。
4.8.2.1 焊槽法(印制电路引出端)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STD-202方法208的规定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则:
a 样品的特殊准备样品应在以前的任何试验中未曾焊接过。
b 每一受试元件应试验的引出端数每种类型引出端至少两个。
4.8.2.2 烙铁法(所有其他类型引出端)
试验应在已装配在变压器或电感器上的焊接引出端上进行。焊锡应符合QQ-S-571规定的Sn60合成物S型。焊剂应根据要求,符合MIL-F-14256规定的A型或W型。烙铁和焊锡接触引出端。焊锡应呈现出自由流动并适当浸润引出端。受试变压器和电感器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5分钟,然后进行最后测量。
a 样品的特殊准备-引出端表面应平整并搪有适当焊锡,焊接引出端应在以前的任何试验中未曾焊接过。
b 每一受试元件应试验的引出端数-按4.8.2.1的规定。
c 引出端的检查-按MIL-STD-202方法208的规定。
d 接触焊接烙铁的部位-距最近的绝缘材料1/4英寸处,或引出端伸出长度的一半处,两者取其更靠近绝缘材料的部位。
4.8.3 耐熔剂性(见3.7)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STD-202方法215的规定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则:
a 变压器和电感器的标志部位应进行刷拭。
b 样品数量应按表VI的规定。
c 应检查变压器和电感器有无机械损伤。
4.8.4 热冲击筛选和热冲击试验(见3.8)
4.8.4.1 热冲击筛选(有规定时,见3.1和6.1.2)
本试验在有规定时(见3.1和6.1.2)进行,且在鉴定试验的II组和A组检验中分组I进行。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STD-202中方法107的规定进行试验,步骤3的温度应是该级别的最高工作温度。应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循环次数—循环次数应符合规定(见3.1和6.1.2),但应限于5、10、15、25或50次循环。
b 当有规定时(见3.1和6.1.2),变压器和电感器应对整个最后循环的连续性进行监测,以检验不间断的状态。仪器应能检测超过100微秒的间断。本试验不需监测绕组抽头。
4.8.4.2 热冲击试验(见3.8)
变压器和电感应按MIL-STD-202方法107的规定进行试验。步聚3的温度应为该级别的最高工作温度。应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试验条件—A,10次循环。
b 试验后—应检查变压器和电感器有无渗漏或其它可见损伤。
4.8.5 耐焊接热(见3.9)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根据适用的情况,按4.8.5.1或4.8.5.2的规定进行试验。
4.8.5.1 焊槽法(印制电路引出端)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STD-202方法210的规定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则:
a 样品的特殊准备—样品应在以前的任何试验中未曾焊接过。
b 浸入熔化锡液中的深度-浸到距最近的绝缘材料1/4英寸处,或浸到引出端伸出长度的一半处,两者取其更靠近绝缘材料的部位。
c 试验条件-A(350±10℃,浸渍3±0.5秒钟)。
d 试验后的检验-变压器和电感器应用外观法检查,应无浸渍料渗漏,引出端松动或其它机械损伤。应检查变压器和电感器的绕组连续性。在进行最后的测量前,应将变压器和电感器在标准大气条件下保持15分钟。
4.8.5.2 烙铁法(所有其它型式的引出端)
试验应在已装配在变压器和电感器上的所有焊接引出端上进行。焊锡应符合QQ-S-571规定的Sn60合成物S型。焊剂应根据要求,符合MIL-F-14256规定的A型或W型。烙铁和焊锡应施加在引出端上,以焊锡能自由流动并适当浸润引出端而表征的吃锡应是明显的。受试变压器和电感器应保持在标准大气压下恢复15分钟,然后进行最后测量。
a 样品的特殊准备—引出端表面应平整并搪有适量的焊锡,焊接引出端应在以前的任何试验中未曾焊接过。
b 试验后的检查—按4.8.5.1的规定。
C 接触烙铁的部位—距最近的绝缘材料1/4英寸处,或引出端伸出长度的一半,两者取其更靠近绝缘材料的部位。
4.8.6 引出端强度(3.10)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根据适用情况,按4.8.6.1至4.8.6.3.2的规定进行试验。每项试验后,应检查引出端有无松动、断裂以及其他机械损伤。若无其它规定,每个样品上的所有引出端应经受下列各项试验,每个样品相同引出端最多试验四个。
4.8.6.1 拉力
4.8.6.1.1 硬导线和绝缘导线引出端(非印制电路引出端)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T-202方法211的规定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则:
a 试验条件—A。
b 测试部位-拉力应沿到引出端的轴向施加,并逐渐加大到表X规定的拉力值,然后保持5至10秒钟。
4.8.6.1.2 焊接引出端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STD-202方法211的规定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则:
a 试验条件-A。
b 测试部位-在每个引出端与外电路引线连接的部位上施加表X规定的拉力。
拉力应沿引出端最脆弱的方向施加,并逐渐加大到规定的拉力值。然后保持5至10秒钟。
4.8.6.1.3 印制电路引出端和针型引出端(见3.5.2.2)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武MIL-STD-202方法211的规定试验引出端的牢固性。应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试验条件—A。
b 施加的拉力—试验引出端牢固时,应对每根插针引出端施加逐渐增大到2.0磅的拉力,其方向沿引出端轴向,如图3所示。
4.8.6.2 扭转和弯曲
4.8.6.2.1 硬导线引出端(非印制电路引出端)
当4.8.6.1.1规定的试验完成后,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STD-202方法211的规定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试验条件—D。
b 施加的扭力—将元件本体或被夹持的引出端围绕被折弯的引出端原轴线,以正反两个方向交替转动360°,总共转动5次,转动速率约3秒钟1转。
4.8.6.2.2 扁平焊接引出端
在进行4.8.6.1.2规定的引出端拉力试验时,凡是引出端金属部分出现永
久性变性大于15°的任何引出端,均匀按MIL-STD-202方法211的规定进行
本项试验。本项试验不适用于虽出现永久性变形,但原设计不要求经受45°
弯曲的引出端。应采用下列细则和特殊规定:
a 试验条件—B。
b 弯曲操作次数—以90°折弯角(中心线两侧各折弯45°)折弯5次。
4.8.6.3 转矩
4.8.6.3.1 螺纹引出端
变压器和电感器应按MIL-STD-202方法211试验条件E的规定进行试验。
4.8.6.3.2 所有其他引出端
所有其它引出端应经受MIL-STD-202中方法211规定的转矩试验,试验
条件E。标称直径大于1/2英寸引出端的转应为160盎司-英寸。转矩应施加
于引出端与外接引线正常连接的部位上。施加转矩应在垂直于引出端轴上的
平面内,以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扭转。由于拉力试验出现最大永久性变形
后的等效直径等于从引出端中心至引出端与外接引线连接处距离的两倍,
如图4的示例所示。“钩”型引出端的等效直径就是构成引出端的导线直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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