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首批18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使用
摘要: 佛山日报记者麦志华、李祥锐报道:昨日,高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首批18个充电桩正式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体系在高明初步形成。高明区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带动产业化步伐加快。
12月21日讯 佛山日报记者麦志华、李祥锐报道:昨日,高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首批18个充电桩正式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体系在高明初步形成。高明区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带动产业化步伐加快。
18个充电桩分别位于高明中心城区和明城镇的6个地点,包括区政府大院、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供电局及明城镇政府和明城广场。
作为全省首个正式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的区级城市,高明区此前电动汽车应用推广突破了购买保险、上牌、上路等瓶颈性难题,这使得该区运行的电动汽车日渐步入正轨。然而,充电问题一度困扰不少车主。“跟之前使用的普通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每月可节省油费1000元左右。”电动车车主陈慕军说,但充电太不方便。随着充电桩的投入使用,高明推广新能源汽车体系基本形成:购买可享受补贴、车辆可购买保险及上牌上路、随时可充电。
尽管首批18个充电桩已经启用,但新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建设,与市民心理预期仍有相当距离。
高明区政务委员、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谢志强表示,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投放力度的同时,会根据电动汽车的投放数量,继续在商场、酒店、小区、社区等场所推进配套充电设施的建设,为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提供充电保障,力争到2015年底至少建8个充电站、2000个充电桩。
目前,成功申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示范区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高明,已拥有陆地方舟等7家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一条从动力电池、汽车动力转向器及配套、轿车部件到整车制造的产业链基本成形。目前,高明区已形成“以示范带市场、以市场促产业”的电动汽车发展路线图。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