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明确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摘要: 广东省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均达到国际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省政府日前在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时提出广东省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目标是,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均达到国际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省政府明确指出,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开发和产业化;推广普及LNG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短途纯电动汽车;着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壮大产业规模、改善发展环境和推动产品应用。
近期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示范应用。
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5万辆。
二是创新商业运营模式。
探索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市场推广模式,推进车电分离、裸车销售、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模式的试点。
三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围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领域,支持一批整车生产项目、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支持建设一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四是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适度超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充气设施,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智能、规范、便捷的充电充气服务网络,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在珠三角地区的无缝驳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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